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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美”召回岂能“静悄悄”?

发布时间:2010-11-01 08:21  来源:东方网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日前有市民向本报反映,自己长期服用的“曲美”减肥胶囊(盐酸“布曲明胶囊)买不到了,不知是何原因。“曲美”生产厂商太极集团称,下架系公司主动召回,并非出于药监部门要求。此前,与“曲美”一样含有西布曲明成分的减肥药在欧盟地区和美国均被暂停销售使用。(10月30日《京华时报》)

国家药监局2007年12月11日发布实施的《药品召回管理办法》规定,我国药品召回分“主动召回”和“责令召回”两类。但从实施的情况看,因为药品生产企业害怕召回药品会损害企业声誉,从而使得我国的药品召回以责令召回居多。而在药品召回制度成熟的欧美国家,却是以主动召回为主。在此情形下,太极集团主动召回“曲美”减肥胶囊,不仅有利于保护公众的用药安全,而且是企业具有社会责任感的体现,值得肯定。

但是,对于“曲美”下架,笔者觉得仍有两个未竟之问。报道称,太极集团之所以决定召回“曲美”减肥胶囊,是因为“曲美”减肥胶囊与雅培公司的减肥产品“诺美婷”的主要成分都是“西布曲明”,而“诺美婷”因为“西布曲明”存在给服用者带来患心脏病和中风的风险而于10月8日被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责令退出美国市场。对此,我们不禁要问,为什么中国人的健康再一次让外国人“操心”?我们自己的药品安全监管机制、药品安全监管机构为什么没能发挥相应的作用?因为根据我国《药品管理法》、《药品召回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无论是药监部门还是药品生产企业,都应该建立相应的药品安全监测系统。此其一。

其二,《药品召回管理办法》规定我国药品召回按照紧迫性分一级召回、二级召回、三级召回三个等级,相应的召回等级应当在相应的时间内通知到有关药品经营企业、使用单位停止销售和使用,同时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但是,据太极集团负责北京地区药品销售的吴先生透露,目前北京地区绝大部分网点已经停止销售“曲美”,但一些比较偏僻的零售点仍在销售。在此情形下,太极集团为什么不通过新闻媒体“广而告之”?

更重要的是,太极集团召回“曲美”的工作已经在全国启动,那么各个省级行政区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都“依法”接到了太极集团的报告了吗?对召回的“曲美”的监管开始了吗?因为《药品召回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药品生产企业对召回药品的处理应当有详细的记录,并向药品生产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必须销毁的药品,应当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督下销毁。因此,对于被召回的“曲美”,各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有责任告诉公众它究竟受到了怎样的“处理”?被召回的“曲美”会不会像有些下架药品一样“改头换面”后又重新流回市场? (瞿玉杰)

(作者:  责任编辑: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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