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镕基告诫官员要做“清官”不做“贪官”
众所周知,朱镕基总理表情严肃,不苟言笑,是一位铁面无私、刚直不阿的人。有一次在《焦点访谈》节目中,他看到重庆市一个县的领导干部强迫农民种烟叶把庄稼铲掉,十分生气,几次在大会上举这个例子来批评那些瞎指挥的干部。他说:“我看这个县委书记没有种过田,他不知道,农民不容易,我们要体恤老百姓!做人要有人格,做官,我先不说你有没有良心,起码得有官格!”
何为“官格”?即官品、官德,一个为官者应有的人格和道德准绳。对此,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理解,但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堂堂正正、光明磊落、勤勉务实、造福为民。那么,朱镕基的“官格”究竟是啥?他自己曾给出答案。
2000年3月,在九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举行的记者招待会上,丹麦记者向朱镕基总理提问:“你希望中国人民在你离任之后最记得您的到底是哪几个方面?”朱镕基诚恳而又幽默地说:“我只希望在我卸任以后,全国人民能说一句,他是一个清官,不是贪官,我就很满意了。如果他们再慷慨一点,说朱镕基还是办了一点实事,我就谢天谢地了。”看来,做一个“清官”,不做“贪官”,这就是朱镕基做官的“官格”。
做“清官”,不做“贪官”, 这就是他做官的信条。他的话,朴实无华,意味深长,是他公仆风范、百姓情怀的自然流露;是他坚持革命的权力观、荣辱观的生动体现;是他对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通俗表达。
朱镕基常用“吏不畏我严,而畏我廉;民不求我能,而求我公”的古训鞭策自己,从来不搞特权。他外出考察轻车简从,常常与随行人员一起吃自助餐,自己拿盘子去盛饭菜。他作风务实,反对浮夸,告诫下级要“做清白的人,做干净的人,说老实话”。他为自己“约法三章”:不题词、不剪彩、不批条子,数年中极少破例。其中“破戒”两次:一次是为中国新成立的三个国家会计学院题写了校训“不做假账”,一次是为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栏目题词“舆论监督、群众喉舌、政府镜鉴、改革尖兵”,被人民群众传为美谈。
朱镕基爱憎分明,疾恶如仇,以不怕得罪人、敢于唱黑脸著称。在查出陈希同贪污腐败案后,他极为震怒地说:“反腐败要先打老虎后打狼,对老虎绝不能姑息养奸,准备好一百口棺材,也有我的一口,无非是个同归于尽,却换来国家的长久稳定发展和老百姓对我们事业的信心。”他在总理任期内,防治腐败始终处于优先位置。他亲自督办厦门远华走私案,严词表示,要彻底查处走私案件,狠狠打击走私犯罪分子,要依法杀一批人,杀一儆百。其间600多名涉案人员被审查,近300人被追究刑事责任,多名罪大恶极的腐败官员被判处死刑。对震慑犯罪、抑止腐败起到了重大作用。
桃李无言,下自成蹊。朱镕基虽然退了,但他清正廉洁、执政为民的故事在人民群众中广为传诵。特别是他的“十八大经典语录”振聋发聩、荡气回肠、影响深远。古人讲:“以人为镜,可以知得失”。在新形势下,愿我们的各级领导干部,不妨以朱镕基要做一个“清官”不做“贪官”的“官格”为镜子,洁身自好,严以律己,我们的党风和社会风气一定能明显好转。(彧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