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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汉奸褚民谊的最后结局

发布时间:2010-10-12 09:56  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至此,褚民谊已经完全明白,什么老蒋的“关照”,一切都只是圈套。但如今沦落到这种地步,也只有“听天由命”了,因此,他没有作声。可陈璧君却毫不在乎,还是按照往日的做派,大发雷霆,吵嚷着要回家去。无奈“陪行人员”手持武器,任她大吵大闹,丝毫不肯让步,最终将他们带到了广州郊外市桥伪师长李辅群的住宅软禁起来。

    红极一时的汪伪政权第四号人物——褚民谊,就这样被军统特务诱捕而落网。

    法庭上的较量

    1945年10月14日,陈璧君、褚民谊等人,还有陈的长女汪文惺、次子汪文悌及两岁的外孙女何冰冰等,在广州白云机场登上飞机,几个小时后,飞机降落在南京明故宫机场。他们一下飞机便被押上囚车,送往宁海路25号看守所关押。

    刚进看守所,褚民谊便闹出了笑话。看守所所长徐文祺原是伪行政院的科长级小吏,褚民谊的下属。在徐前来“欢迎”褚民谊的时候,褚还很奇怪地问:“咦,老徐你怎么先进来了!”他诧异的是,论级别,自己要高得多,这个小科长怎敢僭越!

    第二年2月18日,褚民谊被解送苏州,关押在国民党江苏高等法院狮子口第三监狱。在狱中,褚民谊写下了洋洋洒洒3万余字的《我参加和运的经过》,为自己表功。

    不久,江苏高等检察处开始对褚民谊进行押审、侦察。3月17日上午9时许,褚民谊在江苏高等法院看守所老老实实回答了检察官王文俊的问题,同时再次为自己表功。问完后,书记官王雄亚将笔录给褚民谊阅后,让其签完字,由法警押回牢房。

    4天后,江苏高等检察处对褚民谊提起了公诉,列举了他所犯的五大罪状:一、附和汪逆,反抗中央,出任伪职;二、参与签订丧权辱国的条约;三、对英美宣战;四、助敌成立振兴公司,帮助日本进行扩充军需;五、在广东省长任内,擅加关税,补给日本军用。认为褚民谊“通谋敌国,反抗本国之罪行无有宥恕”,并据此送请法院依法审判。

    4月15日下午2时,江苏高等法院刑事第一庭公开开庭审理褚民谊汉奸案,审判长为孙鸿霖,推事石美瑜、陆家瑞,首席检察官韩焘。到庭旁听者极多。褚民谊一脸灰白胡须,身穿深色棉布长衫,扎脚棉裤,头上戴一顶黑色帽子。在他被押出铁门时,拥在门口的记者纷纷上前拍照,这时的褚民谊还故作镇静,笑着说:“啊呀,材料太贵,经济一点。”一时间,厅内“大汉奸”之唾骂声不绝于耳。褚民谊深吸了一口气,努力使自己平静下来。

    检察官韩焘首先宣读了起诉书,列举了褚民谊几大罪状。褚民谊知道,按照起诉内容,他肯定是难免一死,于是开始为自己辩解:“检察官说南京政府是想推翻重庆政府,说有了中央政府,何必再要南京政府?”他把头一扬,继续侃侃而谈:“要知南京政府是在日本铁蹄之下,日本占领之特殊情形下,而来救国救民的。如果说他不抗日的话,则如中日基本条约改为同盟条约就较前减轻多了。和平救国是用和平的方法来折冲的,像重庆秘密派人来南京,绝不追究,甚或要掩护他们……”

(作者:  责任编辑: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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