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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费,你拿到了吗?

发布时间:2010-10-09 07:00  来源:人民日报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评论:“加班费”折射维权之难

    每逢节假日,“加班费”总会引起广泛关注,今年也不例外。中秋节前,北京市劳动部门发布消息,提醒各用人单位不能用倒休冲抵加班费;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司法解释,明确了加班费争议的举证责任。但是,面对诸多利好,仍有很多网友表示对实际领到加班费并不抱希望,甚至有人直言为“画饼充饥”。

    网民的言辞或许有些激烈,究竟有多少人拿不到加班费也难以准确统计,但这至少反映了一个问题:部分劳动者不仅确实拿不到加班费,而且难以通过正常渠道维护合法权益,只能在网上匿名发发牢骚,宣泄一下自己的不满情绪。

    劳动者维权为何这么难?

    本来,在法定节假日工作并获得加班费是劳动者的一项权利,但在整体就业形势严峻的今天,如果用人单位不主动“给钱”、劳动者反而主动“要钱”,劳动者就可能面临被扫地出门或者“被穿小鞋”的风险。在缺乏工会等组织保护的情况下,劳动者与企业之间的较量,孰强孰弱不言而喻。因此,劳动者有时候主动放弃对权益的争取,虽属无奈,倒也是一种“识时务”的选择。

    再者,政府部门的监管也不够。每逢节假日,有关部门都会提前发布信息:加班费应该怎么计算,用人单位拒付应该如何打官司。至于是否真有单位拒付加班费,倒很少看到有关部门的主动检查;用人单位因拒付加班费而遭到处罚的案例,更是异常少见。这一现状,导致用人单位面临的“付费”压力若有若无,其主动保护劳动者权益的积极性可想而知。

    保护劳动者权益,法律是最后的底线。按照规定,虽然劳动者可以就获得加班费进行举证,但加班单、工资条都掌握在用人单位手中,员工能轻易拿到吗?如果拿不到,怎么才能证明自己?难道要使用偷拍手段?不仅如此,很多单位名义上不要求加班,其指派的任务却显然无法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完成,这样就自然而然转变成“主动”加班。如此,想通过法律讨回公道是难上加难,保障底线也难免失守。

    事实上,劳动者维权之难,不只体现在加班费上。例如,作为一项现代社会的文明制度,带薪休假让人们心向往之,这也是缓解法定节假日全民出游带来各种问题的最佳途径。但目前来看,尽管国家颁布了相关条例、规定,带薪休假的实施显然不尽如人意。是劳动者不愿意休假?并非如此。同获得加班费一样,劳动者要想“带薪休假”,同样会面临就业艰难、监管缺位、诉讼麻烦等一系列问题,令人望而却步。

    “加班费”事虽不太大,却反映出劳动者维权之难。当务之急是加强企业工会的力量,让劳动者更有底气;政府应强化监督检查,为劳动者撑腰;法院则要简化诉讼程序,让劳动者有最后的保障。如此打通劳动者的维权渠道,加班费才不会“逢节必议”,网上坊间也会少了很多牢骚。(崔鹏)

————————————延伸阅读————————————

    加班工资怎么算

    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有关负责人介绍,假期分“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因此在计算方法上有所不同。

    以今年的中秋和国庆假期为例,如在9月22日,10月1日、2日、3日这4天法定节假日加班,须在正常支付员工工资的基础上,按不低于员工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另行支付加班工资,不能以补休代替。

    如果在9月23日、24日,10月4日、5日、6日、7日这6天公休日加班,应当安排员工同等时间的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按照《劳动法》,现在每个月平均工作天数是21.75天。以月工资标准2000元计算,如果一名职工在中秋、国庆这几天一直加班,一天不休的话,可以拿到的加班费高达2207元,比平时一个月的工资还高。(商文)

(作者:  责任编辑: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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