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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美之争:规则之争还是道德之争?

发布时间:2010-10-04 07:07  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国美之争落幕,或有人认为是陈晓窃取控制权成功。投票结果显示,国美大股东黄光裕提出的动议,除了取消董事会增发授权得以通过外,关于撤换董事等议案支持率均低于反对率3个百分点。董事局主席陈晓、董事及副总裁孙一丁均得以留任。(9月28日新浪财经)

    不少人已经向陈晓挥舞起道德大棒,有教授称,从伦理、道德上说,陈晓的做法是不对的。湖南一些企业家也表示同情创业者,“对创业者的劳动成果予以尊重”支持黄光裕,甚至有网友给陈扣的高帽直指“民族罪人”。

    “叛徒”、“民族罪人”这些标签具有无限大的威力,往往容易掩盖住事实本身,历史上的例子比比皆是。而陈黄之争一开始,我们就给两者定了道德基调,显然是操之过急。当然,陈晓目前并没有出局,仍然拥有证明自己清白与否的机会。

    企业从传统的家族经营走向公众公司,一直与我们的情感逻辑有所出入。在融资过程中,创始股东的股权逐渐被摊薄,有的失去了控股权,有的甚至在角逐中出局,这与“打天下,坐江山”的传统文化显然有所出入。

    马克思·韦伯认为,权力的来源并没有先验的合法性,也不能决定权力的行使效果。黄光裕作为大股东,在获得多数股东支持的情况下,有替换掉职业管理人的权力,这是规则,不过显然,这与其创始股东的身份并无关系。而唯一具有决定权的是28日的国美电器全体股东大会。

    无论在现在的企业管理,或者政策出台、执法权行使上,规则理应是最重要的合法性依据,而非事件本身传递过程中掺杂的情绪。既然董事局权力、股东大会权力并没有因此被剥夺,一切经营理念甚至个人利益的冲突,最终进入民意决策阶段,整个过程只是一场博弈罢了。至于道德帽子,有时也只能无可奈何。 李新江(财经媒体人)

管家绊倒东家 权力之争?道德之争?

    持续了近两个月的国美大战终于谢幕,有人说,这给民营企业家们上了一课,告诉他们职业经理人猛于虎也;也有人说,这给职业经理人上了一课,为公司着想还是为老板着想需要谨慎选择。更有人说,这给中国目前的公司治理制度上了一课,没有从公司的规章制度上保证公司的各方利益,想建成像外企那样百年基业的商业帝国终不过是纸上谈兵。

    很明显这场争夺战已远远超越了国美本身,已经成为中国企业公司治理的经典案例,在中国越来越多的民营企业通过资本市场从家族企业向公众企业转型的特殊历史时期,其折射出来的种种问题都值得商业界反思。国美不是第一战,当然更不是最后一战

 

(作者:  责任编辑: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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