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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猪肉何以屡治屡犯?

发布时间:2010-10-04 06:05  来源:镇江日报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高新区工商分局的执法人员凌晨突袭金鼎、唐家的农贸市场,查获了近200斤违规猪肉。(9月30日《珠江晚报》)

 真是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8月19日―20日6家市场共查扣并销毁私宰猪肉2466斤,9月份29日又查获200斤违规猪肉,笔者以为,不是私宰户们“艺高胆大”,而是有关部门日常监管预留漏洞。要么是突击检查,要么是规定时间检查,这些“真空”和规律性很容易让不法商贩钻空子。“问题肉”靠突击检查消灭不掉;靠重罚也不是兜底解决办法;毕竟有的私宰户是“初试牛刀”,有的是“心存侥幸”,有的是有机可乘,有的是法规意识不强,有的被人拉“下水”。净化市场环境靠的是平时执法密度,善待民生也靠平时严格执法;只要平时市场执法监管高频率,问题肉就会“收兵回营”。

 “问题肉”大兵压境,有关执法部门有推卸不掉的责任;任何“不好管理”都是执法懈怠、或“热凉不均”的产物。一般说来,产生管理漏洞不外乎五大原因。一是某些执法人员、管理人员市场管理行为疏忽大意、浮光掠影;二是各部门推诿扯皮、责任不明、管理形成真空。三是徇情枉法故意放纵,或者根本就没有管理;四是检查频率太少、规律性明显,给了不法人员空子可钻;五是消费者购买肉食品缺乏“检验意识”。五大原因炼成了“问题肉”高调登场。

 治理问题肉应该围绕五大原因找问题、堵漏洞和亡羊补牢。首先就要给有关执法人员和管理人员分区划片落实责任;其次是上级领导要强化抽查和暗访,防止出现市场监管真空;把市场监管绩效与执法、管理人员的乌纱、考核、工资、待遇结合起来;最后要强化教育、宣传,敦促社会民众购买“检验合格标志”的食品;让那些不经检疫部门的“问题猪肉”坐冷板凳,进而失去购买力市场。

  (童树杰)

(作者:  责任编辑: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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