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9月8日《人民日报》报道,湖南省邵阳县日前出台新规,规定干部提拔公示期间,家长和配偶要分别介绍其家庭道德表现情况,出具家庭道德鉴定书,给予优秀、合格、不合格的等级评价。
此新闻让人联想到前不久江苏省沭阳县将领导干部“忠于配偶”纳入对乡科级“一把手”年中品德考核内容的做法,两者的异曲同工表明,党组织已经把官德考核的触角伸向了官员的家庭和“八小时之外”,把鉴定大权交给了干部的配偶和家长,凸显出党组织对构筑家庭反腐防线的期待和对干部家属的信任与重托。
笔者理解新规制定者的良苦用心,但又质疑这种靠“家丑外扬”考察官德的实效。
首先,利益共享难以让“恩爱夫妻”反目。在“家丑不外扬”的传统文化背景下,加之顾及子女的感受,难以想像有妻子愿意去举报丈夫的。何况,许多贪官的妻子还与丈夫同流合污,夫妻双双陷囹圄的案例并不鲜见。再者,也有的丈夫本来是忠厚诚实、坚持原则、恪守廉洁的好干部,架不住艳羡别人奢侈生活的妻子不断吹“枕边风”,最终成为贪官的。
其次,一些官员的“两面人生”难以让家人掌握其“隐私”。不少贪官有情妇,但家人看不出苗头。何况,在当今交通、通信发达的条件下,“按时回家”、“随时报告行踪”,也不足以证明官员对配偶的忠诚度。从这个角度而言,考核官员是否“忠于配偶”或者让其配偶和家长出具《家庭道德鉴定书》,初衷不错,但实际操作,效果不大,失真率可以想见。
考察官德,还是多听听官员周围群众的意见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