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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迟退休”应该由谁说了算?

发布时间:2010-09-17 08:20  来源:中国青年报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我国老龄化进程加快(资料图)

国新办10日发布《中国的人力资源状况》白皮书称,2035年,我国2名纳税人将供养1名养老金领取者。人社部官员表示,对是否延长退休年龄还在研究,需综合考虑人口结构和就业情况。目前对延迟退休,网友和市民各持观点,形成力挺和反对两大派,且多数网友表示反对“延退”。(《现代快报》9月14日)

中国社保的养老金制度,实行的是统筹与积累相结合的政策,今天的人缴纳的养老金,大部分进入统筹账户,现收现付。就是说,政府一边从缴纳者手上收进来,一边向已经退休的人支出去,而少数属于个人积累的部分,将进入个人账户,将来退休后支取。目前中国就业人口多,退休人口少,本来支付不应该成为大问题,但事实上已经困难重重,个人账户有名无实,长期空转。将来人口更加老化,就业者也就是供养者更少、退休领取养老金的人更多的时候,支付压力可想而知。推迟退休年龄,或许有一定的效果。

但问题是,这样做等于是国家违约,国家要付出巨大的信用成本。

中国自实行社保制度,国家就承诺说,现在你缴纳养老金,到60岁(女性是工人50岁、干部55岁)时,就可以退休领取养老金了。国家作出这样的承诺,职工接受这样的承诺,缴纳养老金。这样,在国家与职工个人之间就形成一份契约,参保职工形成合理的期待:我现在缴费给你,到我60岁时,你就给我支付退休金。现在缴费,60岁后享用,这是契约的规定,无论国家还是个人,都没有异议。

现在看来,将来的老年社会中,退休人数增多而就业人数减少,支付会出现问题,于是国家想通过推迟职工退休的办法,既减少支付,又增加收入。这本质上是国家违背当初的承诺,单方面修改合同。如果这样的改变成为事实,那么养老金缴纳者的利益就受到侵害:他必须比以前约定的额度多缴纳社保金,他必须比约定的日期推迟领取养老金,也就是少领养老金,他还必须在年老体衰的情况下上班工作,不得休息。另外,这种改变也将对职工精神造成伤害,他会感到受到欺骗,没有被尊重,任人摆布甚至受到胁迫。

对于国家单方面修改协议,参保职工除了接受,别无选择。因为当一个人已经缴纳社保金若干年,被牢牢地捆绑在社保制度上的时候,他选择终止协议,退出社保,那么,意味着以前的缴费统统血本无归。因此,推迟退休年龄的规定,无疑是迫人就范。

现在对于社保制度,本来不少人心存疑虑,担心将来政策变化,利益无从保障,养老会落空。这种担忧,使得中国的社保存在很大矛盾。一方面,一些职工想参加社保,而由于种种原因无法参保。另一方面,也有不少人对于社保将来的保障能力担忧,对于国家的支付能力没有信心,尤其对于制度的稳定性心存疑虑。这种疑虑使得不少没有单位代缴社保金的自谋职业者,选择自己存钱养老,拒绝参加社保。这样的结果,当然是参保者更少,覆盖面更小,统筹能力更差。

退休年龄的延迟,或许可以缓解将来养老金的压力。但是,这种做法是功利主义的,是建立在国家违约基础上的。此举不但侵害参保者利益,而且透支国家信用,使得国家和政府的信用流失更加严重。所以,延迟退休年龄这样牵涉亿万养老金缴费者权益的大问题,必须慎重对待,要认真听取利益相关方的意见,平衡各方利益,将改变制度的成本降到最低。(梁发芾 原题:推迟退休疑似国家违约)

(作者:  责任编辑: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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