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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总理如何对待赫鲁晓夫攻击

发布时间:2010-09-15 06:56  来源:京华时报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关于中苏两党意识形态论战

    背景:1961年苏共二十二大以后,苏共领导、报刊和在苏共影响下许多国家的共产党领导连篇累牍地发表决议、声明,攻击中国共产党和其他一些党。1963年3月,苏共中央向中共中央来信,指责中共偏离了国际共产主义运动总路线,中共中央在当年6月13日公开发表了《关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总路线的建议》,中苏两党意识形态争论逐步公开化。

    苏联驱逐我方人员周总理写声明

    档案显示,在《关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总路线的建议》发表后两周,出现了苏联驱逐中国外交官和公民的事件。

    1963年6月27日,苏联外交部副部长向中方照会称,苏联外交部和莫斯科、列宁格勒等多个城市的机关都收到投诉信,称中国驻苏大使馆工作人员和一些在苏的中国公民非法散发中共中央1963年6月14日给苏共中央的信件。

    苏方称,6月18日到21日,中国大使馆工作人员梅文岗、鲁培新等将这个文件送到莫斯科的苏联各机关。中国留学生负责人刘道玉带领中国留学生在学校宿舍内到处散发。

    苏联外交部称,梅文岗等3名中国外交人员和刘道玉等两名中国公民是在苏联不受欢迎的人,要求中国立即召回。

    6月28日,外交部在周恩来的批复下给驻苏联大使馆发电称,“国内将发表声明予以揭露,同时对于点名的五位同志应停止对外活动,迅速乘飞机回国,以免意外,国内将准备热烈欢迎。”

    6月29日,周恩来亲自写了声明,声明苏联的借口是站不住脚的。我国人员散发中共中央正式文件是正常活动,苏联在华机构和人员也一贯进行同样活动,4月3日,苏联在华人员就散发了苏共中央3月30日给中共中央的信,而当时该信还未公开发表。

    声明表示,尽管苏联政府在中苏两党会见前夕采取了这样无理和不友好的行动,中国政府仍将根据无产阶级国际主义原则办事,不会对苏联在华机构和人员采取措施。

    在周恩来汇报此事的信函中,毛泽东批复“很好、照办”,并特别标注“特急件,退总理”六个字。 (郭鲲)

(作者:  责任编辑: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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