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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外就医”成贪官避风港

发布时间:2010-09-12 07:14  来源:人民法院报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据悉,这13种犯罪包括:走私文物罪,走私贵金属罪,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票据诈骗罪,金融凭证诈骗罪,信用证诈骗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盗窃罪,传授犯罪方法罪,盗窃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盗掘古人类化石、古脊椎动物化石罪。

  专家认为,这些罪名不仅无暴力的卷入,而且对整个社会的危害也有限,大都是严打期间陆陆续续制定的,是一时形势的需要,以后被广为批判,陆陆续续就不用了,有些罪名事实上压根儿就没有适用过死刑。

  此次修正还对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犯罪作了更为“宽容”的规定: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的人不作为累犯;对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

  这得到了专家们的一致认可:老年人、妇女、儿童都属于弱势群体,应该给予立法保护。我国刑法原先只特别保护了未成年人和妇女,没有对老年人进行特别保护。这种修订体现了司法的人文关怀,以及对人本和生命的尊重。

  即便这13个死刑罪名已基本被“架空”,但它们的取消,民意仍然有所反弹,担心会纵容犯罪。对此,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洪道德认为,大家在这个问题上是有一定的误区,总以为取消死刑,这个罪就不存在,会促使有些人放心大胆地犯这个罪。别忘了,这个罪仅仅是拿掉死刑,无期、有期以及其它刑罚都留着。应该说,犯罪率上升的可能性不大。

(作者:  责任编辑: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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