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认为,“所谓的分配关系,是同生产过程的历史规定的特殊社会形态,以及在人们生活的再生产过程中互相所处的关系相适应的,并且是由这些形式和关系产生的。这种分配关系的历史性质,就是生产关系的历史性质”。分配问题十分复杂,其改革的内容、重点与力度不仅是完善分配制度的需要,更取决于当前收入分配格局、国家财力状况、人民群众心理承受能力等经济社会条件,直接影响社会和谐。因此,分配问题、分配改革的背后有着深刻的政治含义。经过30多年的改革,我国的社会结构、经济结构、城乡结构、产业结构、阶层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经济成分、就业方式、分配方式、组织形式日趋多样化,利益关系也变得日益复杂。利益格局不断变化,利益关系不断调整,分配领域中出现了诸多的问题:国有资本、国有垄断企业造成的分配争议正在引起社会各方重视;灰色收入、非法收入等尚未绝迹;多种要素参与分配等都在影响着人们的实际分配和分配心理。面对利益矛盾和分配过程中产生的问题,要求我们必须切实关注这些变化和冲突,以科学的态度来对待,并不断把握这些特征,主动进行利益分配领域理论与实践上的探索。只有这样,才能得出科学的解释。
二、着力建设实现分配公平的制度条件和物质基础
如何解决分配公平问题,无论是在历史上,还是在当今世界,都是一个全球性课题。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没有解决好。过去一个时期,我们也没有解决好。中国社会主义的分配实践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新中国成立后至改革开放前,片面理解按劳分配的原则,推行平均主义的分配模式,导致了追求公平而牺牲效率的倾向,严重地阻碍了全社会生产积极性的发挥;第二个阶段是改革开放后,确定了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在分配领域引进市场机制,调动了人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但也出现了将社会分配简单地推向市场的倾向;第三个阶段是近年来党和政府着力建设新型保障体系,完善社会主义分配制度的阶段,这是中国社会主义发展的必然要求。中国的分配实践为逐步解决分配公平这一世界性课题提供了制度基础和物质条件。
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为解决分配公平问题提供了政治基础。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建立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的制度架构,并以此为基础建立了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制度。中国的政治形态决定了我国发展经济的目标是为了实现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这是解决分配公平问题的制度基础。
尤其需要强调的是,与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相适应,我国人民有着共同的价值观念、目标和追求。中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一种既尊重个人利益,又维护集体利益,追求社会集体利益与个人利益有机统一的价值观。在这种价值观的作用下,中国人民为实现国家富强、人民富裕的目标而奋斗,形成了支撑国家发展的持续的精神动力。这个政治诉求必然要求社会主义分配要防止两极分化、最终实现共同富裕。
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能综合运用政府与市场多种手段,较好地处理效率与公平的关系。众所周知,资本主义经济运行是在自由竞争的市场机制下进行的,尤其是在自由资本主义模式下,国家无法调控资本的力量,放任资本在分配中的主导作用。虽然近些年一些资本主义国家也对市场进行了不同程度地调节。但这种调节没有也不可能改变私有制,改变资本与雇佣劳动的关系,没有改变基本的不平等分配关系。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有相对完善的政府体制,有资本主义制度不可比拟的政府效能和资源整合能力。在解决分配问题上,与资本主义过分依赖市场不同,中国的制度特征既能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又重视发挥行政和社会的力量,运用行政、税收、社会政策等各项手段,弥补市场的不足,把市场调节与国家调节这两只手有机地结合起来,实现效率与公平的有机统一,这比资本单一主导模式更有效能和优势。
3、改革开放30年为我国解决分配公平问题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在一穷二白的基础上进行社会主义建设,国民经济实现了由弱到强,由小到大的历史性巨变。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经济以平均9.8%的速度持续快速发展,国民经济高速稳定增长,在这种情况下,解决分配公平问题有了一定的物质基础。尤其是近年来,国家财政收入迅速增加,综合国力日益增强,可资配置的社会资源和社会财富已不可同日而语,政府对社会资源的配置能力大大增强。党和政府以巨大的投入,用于基础设施、基础项目建设,造福于全社会,为国家长远发展提供了可持续的动力,也使我国公共服务水平得到前所未有的提高,为实现分配公平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现在,中国经济社会发展态势良好,各方面承受能力增强,应该说有条件、有能力逐步解决分配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