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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不好也加薪”可操作性几何?

发布时间:2010-09-11 07:37  来源:镇江日报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江苏省2010年企业工资指导线近日公布。今年企业工资增长基准线为10%-12%,增长下线为4%-6%,并首次取消工资增长上线。该省规定,企业即便效益不好,也要想方设法给员工加工资。若因经营亏损等情况增加职工工资确有困难的企业,应通过集体协商、职工代表大会等民主程序,向职工说明情况。这次指导线由省人保厅、省总工会、省企业联合会等联合发布。 (9月5日《成都晚报》)

 不管企业的自身效益如何,都得加薪,即便是加4%-6%的下线。这一想法当然是好的,也体谅了大多数企业一线职工多年不涨薪的苦衷,但执行起来估计会非常困难。原因至少有两个:其一,这一硬招或许对国企管用,但对私企却如纸上谈兵;再者,基层工会及职代会的独立性难题未先期解决,劳动人事监管机构的执行力长期偏软问题未破解,这种期望通过集体协商等民主程序来推动的工资增长,最终收效可疑。

 首先,需要区别民营与国企的体制差别。国企本身就是国有经济组织,是公民共有的国家财产,加工资无可厚非。而且,我国GDP今年下半年有望成为全球第二,工资所占GDP份额长期低于世界水平,甚至还出现连年下降趋势。国企的发展离不开普通职工的挥汗劳作,此时,即便企业勒紧一下裤腰带,也的确该给他们加薪;即便是国企,也牵涉现代服务型政府的服务方向问题,政府无权将手直接伸向企业,强令其效益不好也得加薪,因为这种行为的本身越界了。

 特别是民营企业效益不好时加薪,必然导致企业经营成本上升,使经营状况受损甚至关门了事。之前国家发改委中小企业司有关负责人曾不无忧虑地透露,据初步统计,全国2009年上半年有多达6.7万家规模以上中小企业倒闭,主要原因还是民企融资难和税负重。行政事业机构与国企,工资发不出,国家可以依据政策予以直补,而民企是不能去舀这碗财政粥的。因此,从融资与减少税负上向民企伸出政策性援手,便是一条鼓励其发展的不错路径。

 再说推动工资协商制问题。最近,不仅是全总还是各地总工会,都在不断地强调要加强工会在企业加薪中的作用,特别指出工会要推动工资协商制。笔者认为,囿于各级基层工会和职代会等组织的独立性不够,一些协商加薪通知仍会落入一种“政策空想、执行幻觉”中。不能执行的政策增多,政府的公信力便会下堕。大家集体协调,推促企业让工人体面劳动,这个道理谁都懂,但怎样才能让工人在劳动中感到体面,却一直欠缺一套严厉而细化的法律保障措施。

 所以,在前述两个基本问题未有解的语境下规定“效益不好照样加工资”,只能是一种新冒进主义,总感觉是一些部门机构为表政绩紧急拍脑门的哗众取宠之举,徒具观赏性,不具操作性。

  周明华

(作者:  责任编辑: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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