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狱中八条:烈士的最后诉说和嘱托

发布时间:2010-09-09 07:37  来源:北京日报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狱中同志在总结经验教训时得出一个共识:要重视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经济、恋爱和生活作风问题

 《报告》指出:“从所有叛徒、烈士中加以比较,经济、恋爱问题、私生活问题,这三个个人问题处理得好坏、往往决定他们的工作态度,和对革命是否忠贞。”这一段话似乎说得绝对了一点,但却是当时实际情况的写真。个人私生活和革命大节之间往往并不隔有不可逾越的鸿沟。这里把众多烈士和少数叛徒加以比较,形成十分鲜明的对照。烈士们都有着丰富的感情世界。他们热爱生活,眷恋亲人,喜怒哀乐,有血有肉。江姐的遗书、兰蒂裕的《示儿》诗,以及许许多多烈士的遗书遗言,反映了他们共同的精神境界。而几个叛徒的一个共同特点,恰是在这几个问题上过不了关。李文祥是因为儿女情长不能自拔而终于下水的。李文祥于1948年4月为刘国定出卖被捕,关在白公馆。开始还比较好,只是苦念妻子。妻子熊咏辉关在渣滓洞女牢。特务利用李的弱点,经常把他提到渣滓洞审讯,而且让他与妻子见面,每见一次他就要痛哭一次。特务威胁他:“这是最后一面了。”他便彻底崩溃,在坐牢八个月之后,于12月叛变,出卖了他领导的16个同志(三人被捕牺牲),主动要求“参加工作”(当特务),并宣布了叛变的“三大理由”:“一、我被捕不该自己负责(是上级出卖),而且坚持了八个月,与我有关的朋友应该已经转移了,如果不走,不能怪我。二、苦了这么多年(他常说,早年就作过县委书记),眼看胜利了,自己却见不到。我死了对革命也没有帮助;参加工作(当特务)也不会影响胜利的到来。组织已经完了,我只能为自己打算。三、我太太身体太坏,会拖死在牢里,为她着想我只有‘工作’。”刘国鋕针对李文祥和冉益智说:“这种人连叛变也能讲出一大套道理!”令人不胜叹息。

 据狱中了解情况的同志揭发,其他几个叛徒在私生活上也都不干净,刘国定更是“五毒俱全。”对此,《报告》指出:“在工作上因为经常检讨(总结经验教训)、(向上级)报告,相对来讲有问题比较容易发现,也有较多改正机会。而对私生活一般不太注意。在对这些问题的处理上却清楚地反映了干部的优劣。”

(作者:  责任编辑: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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