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安丘市在评选年度最佳公务人员的同时,还要评选出年度最差公务人员。安丘市定期组织规模以上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民营企业以及群众监督评议团成员、党代表、人大代表等公开推选候选人。对评出的年度最差公务人员进行公开通报,构成违纪的给予纪律处分。(中国广播网9月5日)
在这之前,很多地方都曾搞过类似的评选,但效果往往并不理想。这次安丘反其道而行,在评选最佳公务员的同时,还增设了最差公务员的选项,此举看上去很美,因为最差公务员不仅丢了面子,而且还可能受到一定的惩处,效果显然会比评选最佳公务员好,更能促进公务员改正作风。
不过在政府工作的笔者以为,评选最差公务员效果与评选最佳公务员没什么效果,相反,评选最差公务员可能还会误伤他人,乃至误伤最佳公务员。
众所周知,当下体制内潜规则盛行,不顺应潜规则的公务员在政府内很不合群,尤其很不合领导干部的口味,甚至很让一些领导干部厌烦。评选最差公务员实际上给某些领导清除了不和他们意图者一个很好的借口和理由,毕竟最差公务员评选的最后结果统计在组织部门,说白了就在某些领导个人手中,领导说哪些公务员是最差公务员,他们就是最差公务员。从这个角度说,评选最差公务员可能会误伤违背潜规则的公务员。
再者,当前整个社会潜规则很严重,大多数人到政府办事都嫌程序、手续麻烦,导致很多依法按规给群众和企业老板办事的公务员被认为是找麻烦、不方便群众,甚至由此得罪很多人,相反那些无视法律法规,给办事群众和企业家办事提供便利者,则被认为是最佳公务员。举个最简单的例子,很多来办事的群众,按照法律规定必须提供身份证原件,然而一些外出务工人员只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不给办理就认为是无故刁难,更不用说环保部门被污染企业视为眼中钉了。如果在这样的一个现实下评选最差公务员,恐怕那些依法执法的公务员会被他们曾经“得罪”过的企业老板票选为最差。如此,评选最差公务员不但评选不出真正差的公务员,相反会误伤那些依法办事,乃至优秀的公务员。
评选最差公务员固然值得探索,但一方面要完善评选制度,决不可误伤了那些“得罪”领导的公务员和依法办事的优秀公务员;另一方面要加强日常的公务员考核,做到公务员考核不走形式,只有这样,才能尽可能地实行评选的初衷。(何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