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有媒体报道的成龙“诈捐”事件,成龙慈善基金会秘书长党群日前称,成龙尚未拿到《大兵小将》票房分红,并非诈捐。她表示成龙中国将以捏造事实为由对有关媒体进行起诉,且会追究华侨基金会方面的责任。
因为成龙承诺捐助援建北川中学,现在北川中学已经建成,而不见成龙的捐款到位,于是有媒体便给成龙扣上“诈捐”的帽子,其实未必很有道理。
说成龙是“诈捐”或“诺而不捐”之前,我们应该首先弄清楚成龙究竟承诺了什么。现在的信息很简单,只有一句话是,“汶川地震一周年时,成龙曾承诺捐献《大兵小将》部分票房援建北川中学。”那么,我有两个问题需要“诈捐”论者搞清楚:
第一,成龙承诺了捐款的具体时间了吗?没有,他只说了捐款的来源即前提是“捐献《大兵小将》部分票房”。现在的实际情况是,《大兵小将》的票房没有到账,据说早已过亿元。但是,当时承诺时电影还未上演,而从电影放映到票房分配入账需要好几年呢。既然票房没有入账,既然没有承诺具体的捐款时间,凭什么说成龙“诺而不捐”?
第二,成龙承诺了明确的捐款数额吗?没有。并不是说,成龙捐款要占北川中学建设需要的几分之一,而是“《大兵小将》部分票房”。可以理解的是,如果《大兵小将》不赚钱,甚至亏损的话,捐款就会无法实现,而这也并不违背承诺的。即使《大兵小将》赚得盆满钵满,也不等于北川中学就能得到很多捐款,因为成龙所说的“部分票房”是一个模糊概念,如果成龙从《大兵小将》分得5000万元票房,他捐款1000万元、500万元,或者是10万元、1万元,也都是“践诺”的,因为无论多少,这都属于“部分”啊。
所以,我们不要说成龙“诈捐”,因为他当初的承诺就是一个戏法、一门艺术。打个比方,一个人患了癌症需要动手术,某探望的朋友说:“等我回家养猪,猪卖了,支持你一部分钱”。我估计那个患病者及其家属,是不会把这种承诺当真的:什么时候把猪养大,卖了猪又能支持多少钱?当时北川中学的人们可能也只顾高兴了,没有看出这里面的玄机。世界上有这么无厘头的捐款承诺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