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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追究“野鸡奖”刻不容缓

发布时间:2010-09-01 07:22  来源:荆楚网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最近5年中,中国至少有超过200个楼盘“获得”过联合国人居奖。这些楼盘,既遍布北京、上海、深圳、广州这样的一线城市,也出现在天津、威海、武汉、青岛等二三线城市里。而这些楼盘的开发商,有的毫不知名,有的声名显赫,堪称地产大鳄。(8月27日《河南商报》)

是不是中国的房地产开发商,以及他们建造的楼盘,都达到了联合国人居奖的评选标准,才使“人居奖”遍布神州神州遍布,让我等百姓也骄傲自豪、扬眉吐气。就算买不起这些房子,但作为中国人,不也应有一颗爱国之心,应怀一腔爱国之情,为世界级奖项的一再获得欢呼雀跃吗?然而且慢,这种堂而皇之的桂冠,原来却是山寨版的伪品,每顶标价36万。

据透露,这些所谓的联合国人居奖,没有一个是联合国相关机构直接评选出来的,而是花钱从中国机构买的。在一份所谓联合国人居奖的参评方案上,赫然写着“联合国人居奖(中国)优秀范例奖颁奖盛典”的字样,其评选主办机构为联合国人居署、印度住房改革部等,而中国某著名房地产行业组织,则是其联合主办机构。知情人说,“如果不仔细看,你看不出来它真正的主办机构只有一个,就是国内的这个房地产行业协会。而且你无法直接从字面上看出这是一个卖奖的评选方案。”因为这类评奖都在后面附带一个宣传推广方案,主办机构通常会称参加评选不花钱,只是获奖后享受宣传推广服务时才会收费。当然,如果开发商不花所谓宣传推广的费用,就与获奖无缘。

其实,联合国人居奖有严格的评选流程和入选标准,关注的核心是公益,商业化运作的楼盘,“天生”就不在关注之内。而且,从1990年至2009年间,中国总共获得19项联合国人居奖,其中包括城市政府组织、城市公共设施、时任市长等。这些机构或者个人所以获奖,也基本与公益事业相关,没有一例是商业开发的楼盘。并且,联合国人居署是政府间机构,与联合国人居署的合作是政府间的合作,实行严格的归口管理,而国内所有与联合国人居署的合作,都必须经住建部统一对外,包括申报人居奖和范例奖。其他任何组织、单位,无权向联合国人居署申报推荐。想想,连申报推荐的资格都没有,授予更成了冒名顶替的勾当。

至此,我们就大致看清了200多个“野鸡奖”的来龙去脉。也大致看清了,第一,中国某著名房地产行业组织,打着联合的旗号,颁发冒牌的联合国人居奖,收取费用,其行为已涉嫌诈骗。第二,那些著名的和非著名的房地产商,明知其中有假,还热心参与造假,充当了造假的帮凶;同时利用虚假荣誉蒙骗消费者,为自己赢得不实之誉,既破坏了市场的公序良俗,也违背了竞争的公平原则。第三,政府主管部门或行业组织,在一个较长的时间内,对“野鸡奖”的盛行毫无觉察(或者默许),而且,有的还将荣誉拱手送上,比如上海“楼脆脆”,就曾受到全市通报表扬,并被记入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诚信档案优良记录;南京江北“楼歪歪”住宅小区,也获得过省级优秀住宅大奖……这其中的失察纵容之责,应当不算小吧。

面对如此乱象,是放纵还是追责,是市场经济能否健康发展的关键,是恢复社会诚信维护正常秩序的重要节点,故此,现在是追究责任的时候了。希望法律像足球打假一样,能够及时出手,否则,我们将错失一次医治社会病态的重要契机,造假就更加积重难返了。作者:雷钟哲

(作者:  责任编辑: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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