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留存90%利润代表谁的利益?
背景:国资委关于国企综合税负是私企平均值的5倍的说法遭到经济学界一些人士质疑后,国资委一些人士出来反驳。国资委研究中心企业部部长称“央企从本质上代表着人民利益,也自然更应该是为人民服务的。”
钱江晚报发表戎国强的文章:即使不是全部,说某些央企,某些大的国企,已经成为一个利益集团,一个“内部人”集团,一点都不冤枉他们。央企国企负责人的“天价工资”早已屡遭诟病,且说别墅当作经济适用房来分配,谁做得到?央企、垄断性国企做得到。因为央企、垄断性国企的高福利,一些央企、垄断性国企的就业岗位,本是全社会的资源,却被圈了起来在内部分配。比如电力行业,很多就业岗位就是“内部消化”的,很多职工子女热衷于考电力类的学校,因为这类学校即使不是电力部门自己办的,也和电力部门有着密切的亲缘关系,毕业后进入本行业就业十分方便,肥水不流外人田了。这个“外人”是谁?就是国资委人士所说的“人民”。“人民”既是“外人”,为“外人”服务,很难心甘情愿。
国资委新闻处处长苏桂峰在接受《中国经济周刊》采访时说:“相比而言,央企和国企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从资产属性上看,它也是国家和人民的财富,没有偷税漏税的动力;再加上这些年审计署对央企监管非常严格,央企的经营也比较正规,一切都有规章制度,账务账目做得也非常清晰。无论内审还是外审,都保证了央企依法纳税的规范。”真不知这位处长是假天真还是真无知。“资产属性”虽是“国家和人民的财富”,完全可以被操作成内部人享用的资源;一旦有了少数人享用的特权,“偷税漏税的动力”也就自然产生了。“央企的经营也比较正规,一切都有规章制度,账务账目做得也非常清晰”,似乎苏处长还不知道,对一些企业来说,有了规章制度,并不能保证就能落到实处,有令照样可以“不行”;“账务”与“账目”也未必是一码事,“账务”再黑再乱,“账目”也是可以很清晰的。国资委在遏止、改变央企国企资源“内部化”上面做了多少努力?这种现象持续下去,“央企代表人民利益”的折扣会越打越大,最终成为一句空话、谎话。
小蒋随想:国企最大的悖论在于,名为全体人民所有,但绝大多数人民甭想从国企拿走一砖一瓦。垄断企业的领导与职工却享受着垄断带来的盛宴。有人说,垄断的国企会为国家上缴税费与利润,这些钱会通过财政投入、转移支付等途径用之于民。问题在于,目前央企只向国资委上缴5%或10%的利润,绝大多数利益仍留在央企自己的腰包里。而欧洲一些国家的国有企业利润上缴比例达到50%。从谁出资谁分红的角度,作为央企的出资人、作为国民投资的代表,国资委完全有理由收取更多的央企利润。现实却是,国资委总是向着央企说话,对央企上缴的低利润“很知足”,反而对国民的诉求予以“婉拒”。这真让人纳闷,“代表人民利益”不是说着玩的,得让人民感受到诉求被伸张、得到相应的实惠。口惠实不至,那不是扯淡吗?央企留存了90%以上的利润,极少数“圈内人”面对如此大的蛋糕,想不自肥都难!国资管理部门出台过不少限薪令,但对于违规者有什么处罚?一面是社会质疑抨击不断,另一面是垄断企业高福利我行我素,一些条文难免给人感觉是在敷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