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在伊春市殡仪馆附近,接连发生四起采访记者遭警察扣留事件,面对质询,警察称“抓的就是记者”。两个小时后,被扣记者重获自由。随后,伊春市有关部门和警方已就此事公开道歉。该市伊春区公安分局一崔姓局长在道歉中称:“我刑警出身,是个粗人,希望文化素质较高的记者们能够理解。”(8月29日《新京报》)
值得留意,事发同一天,“8·24”特别重大飞机坠毁事故调查组全体会议在伊春召开。民航局副局长李健表示,调查结果一定要慎重,要经得起时间、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事故本身会是怎样的调查结果,尚需假以时日。但是,一场不期而至的“抓记者事件”,已然为伊春空难处置蒙上某种“历史阴影”。
“抓的就是记者”,乍听像是一句赌气的过激言词,其实不然,这恰是当事人在特定时刻目标明确的行为指南。换句话,非记者不抓。连距殡仪馆警戒线30米外的记者也一并拿下,接连“收获”四个,警方的“吃相”要多难看有多难看,可是还真不能把板子全打在他们身上,他们只是奉命行事。如同我们过去屡见不鲜的相似案例,“抓记者”无一不是以执行公务的面目出现。
按照当地官方提供的解释,是“空难调查小组规定殡仪馆不许采访”。果真如此,这个决定不仅不是对历史负责的态度,也是对自己不负责。殡仪馆里停放的是遇难者,他们已经不能开口,基本不用害怕泄露什么“不可告人之处”,对这样一个非要害环节封锁信息,甚至不惜暴力设障,大有作茧自缚之嫌。敌视舆论监督的架势下,即便最终调查结果是真实的,也在程序上制造了重大瑕疵,从而有损结果的公信力。
不容忽视的一大背景,就在伊春“抓记者事件”发生的前一天,国务院召开了全国依法行政工作会议,温家宝总理强调,要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并明确指出要支持新闻媒体对违法或者不当行政行为进行曝光。这部《纲要》其实已经实施6年有余,在此期间,《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也已跟进实施,但是我们看到,在舆论生态总体向好的势头下,类似于“抓记者”这样的一些极端弄权行为,近年来仍然在各地频发,影响极为恶劣。伊春事件再次表明,构建安全可靠的法治环境无疑比构建航空安全更有重要“历史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