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关于是否开征富人遗产税的调查显示,11203名受调查者中,48.46%的人表示目前不适合开征。在针对中国开征遗产税需要考虑的问题的调查中,65.67%的受调查者表示“遗产税应针对富人征收”。(《中国青年报》8月23日)
我是一个知识分子,我能理解开征遗产税的重大意义,比如“缩小贫富差距”、“鼓励后代积极进取”、“完善税制”、“扩大税源”、“提高税收调节的力度” 等等,也认同“开征遗产税是大势所趋”的观点,但我仍反对目前就开征遗产税,细细数了一下,理由有如下八点:
第一,中国人的财富不透明。中国人有“财不外露”的传统,既没有完善的财产申报制度和登记制度,也没有科学的财产评估机制,不仅政府对富人的数量和富人的财产缺乏准确的掌握,即使是同床共枕的夫妻,对对方是否有“私房钱”、有多少,可能也搞不清楚。在这种情况下,开征“遗产税”,是非常不公平的。
第二,我国的法律制度还不健全。当我们过了“摸着石头过河”的阶段之后,就应该进入“法制先行”的阶段了。可是,我国现行的民法、继承法里,既没有关于遗产税的直接规定,更没有遗产分割的前提条件,因此,如果要开征遗产税,必须先给法律打上“补丁”,否则,财产转移、提前分割等都会让遗产税不了了之。
第三,我害怕“被富人”。遗产税和个人所得税,有某种相似的地方,即,都应该是“劫富济贫”的税种,但个人所得税在征收的过程中,却演变成了“劫贫济富”。没有对遗产的构成作出科学的界定,没有拿出开征遗产税的科学起点和税率,作为普通老百姓,担心遗产税重蹈个人所得税覆辙,让咱们连中产阶层都算不上的人“被富人”,也应该在合理忧虑之内。
第四,我国的“社会流动”依然障碍重重。西方国家的遗产税之所以接受度很高,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社会流动畅通,人们崇尚个人奋斗,不依靠遗产也可以成功,也可以幸福生活。而我国目前,“拼爹”却愈演愈烈,“世袭”沉渣泛起,社会流动,特别是垂直社会流动障碍重重,因此,我宁可用遗产给子孙后代编制一个虚幻的梦,也不愿相信开征遗产税可以“鼓励后代积极进取”。
第五,开征遗产税将刺激“今朝有酒今朝醉”的即时消费思潮。我们在很多时候能够渡过难关,不是因为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有多么完善,而是因为我们有勒紧裤腰带攒钱置业的传统。开征遗产税必然对中国人的这种传统观点造成冲击,在科学的消费观念尚未树立之前,“死前赶快消费”必将盛行,而这是不利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