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乐平市交警部门对车主实行罚款包季、包年制,车主只要交1900元可保一个季度违章不被罚款,交8000元可保一年违章不被罚款。乐平市交警大队副大队长徐理生接受采访时称,此举是为了减少当场罚款的频率。(8月18日《京华时报》)
交警部门手里的执法权原本不能用金钱来衡量,但若问乐平市交警部门的执法权值多少钱,答案是每辆车每个季度1900元,每年8000元──如此罚款包季、包年制,是赤裸裸地贩卖执法权,赤裸裸的“权力变现”。
交警部门与车主原本是监管与被监管的关系,但若问乐平市交警部门与车主是什么关系,答案是“保护”与“被保护”的关系──如此罚款包季、包年制,犹如向黑社会交纳“保护费”,不交“保护费”麻烦不断,交了“保护费”可保平安。
车主遵章守法是本分,任何人都没有违法的权利,但在乐平市,车主们却可以花钱购买违章的权利──如此罚款包季、包年制,显然会变相鼓励司机违章,只要交了钱便可任意违章,若不违章岂不是吃亏了?那笔钱交得岂不冤枉?
如此简单的道理,乐平市交警部门不会不明白。唯一符合逻辑的解释是,他们搞罚款包季、包年制,意不在减少违章,意不在维护交通秩序,意不在保护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他们的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搞执法创收,发展执法经济,为了部门小金库的丰盈,为了让个人腰包鼓起来,他们不惜以变相鼓励司机违章、破坏交通秩序、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代价。
人们曾无数次质疑一些执法部门将管理异化为收费、将执法异化成“执罚”,执法部门当然是矢口否认的,至少是遮遮掩掩的,各种冠冕堂皇的理由被当作一块块遮羞布,哪怕这些遮羞布根本遮不住羞。现在,乐平市交警部门更进一步,干脆连遮羞布都不要了,赤裸裸地搞“权力变现”,堂而皇之地搞执法创收──应该赞扬一下他们的“诚实”和“公开”吗?不!这只能说明,一些执法部门胆子更大了,为了部门和个人私利,他们已经到了不择手段、肆无忌惮的地步。(晏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