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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森林警察部队成立始末

发布时间:2010-08-19 06:44  来源:人民政协报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1946年黑龙江地区解放后,各地方人民政府相继建立,东北行政委员会为有计划地发展东北解放区的林业,大量增加木材产量,积极支援人民解放战争。1948年2月,在哈尔滨市成立东北行政委员会工业部林务局,开始进行林区开发建设工作。由于护林队驻守采取“一县一队”的布局,兵力过于分散,又缺少交通工具和通信设备,在工作中上下指挥不灵。黑龙江省林业厅根据这一情况,于1952年1月,撤销护林大队部,下属各队分别交由各地林业科、局领导管理。但这种管理仍然不能控制各地的秋季森林火灾。

 针对这种情况,东北局经过研究决定给周总理写报告,为了表示紧急,1952年4月10日,东北局以加急电报的形式发给周总理。周总理收到电报后,打电话找来军委总参谋部的同志。他对总参谋部的同志说:“今天把你们找来是我遇到一件难办的事想听一下你们的意见。”看完电报内容,总参谋部的同志也感到为难,他们把现在部队的情况向总理进行了汇报,现在确实没有多余的部队可调。最后总参谋部的同志说:“解决的办法只能等朝鲜停战后,部队回来后才能解决这个问题。”

 经过几天的反复考虑,4月23日,周总理给东北局回电,在电报中,周总理说:“东北所需两个林业师和四千护林部队,经军委总参谋部研究后,认为除待朝鲜停战后可以从志愿军中抽调外,目前国内部队很难再抽调出2个完整建制师转业。如东北四五月份即要两个师作林业师及四千护林武装,则拟将东北给志愿军保留的两万老兵(六个独立团)和西南的补训师的架子合编担任,并在每一个连里保留一个班的步兵轻武器,四千护林武装亦可不再另拨。你们意见如何。”

 东北护林队的问题解决了,面对越来越多的火灾,内蒙古自治区主席乌兰夫、副主席王再天商定,请示公安部要求将一骑兵团转业到林业,成立中国人民解放军内蒙古公安司令部林务大队。公安部经过研究同意了他们的请求,大队部设在乌兰浩特,吴中华任副政治委员。部队主要驻守在重点边远林区、林火灾区和乱砍滥伐严重地区,执行护林防火、林政检查、维护林区治安等任务。

(作者:  责任编辑: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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