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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分配“跷跷板”如何平衡?

发布时间:2010-08-16 11:47  来源:人民日报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白重恩说,目前各地城镇职工的社保缴费虽然没有统一的标准,但企业和职工各负担多少有一个大致的比例。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加上住房公积金,大约占了个人工资收入的40%。也就是说,劳动者报酬中相当一部分都缴到社保那儿去了,除了住房公积金买房的时候可以花,其他部分都变成了无法支配的收入。政府应当加大对社会保障的投入,降低企业和职工缴纳比例,企业省下来的钱就可用于给职工涨工资,职工省下来的钱就变成了可支配收入。双管齐下,劳动者收入提高的幅度就会比较明显。

  也有人担心,政府增加对社保投入,钱从哪里来?如果靠增加税收来解决,那样岂不是羊毛出在羊身上,企业和居民的负担并未减轻?对此,白重恩建议,政府对社保增加的这块投入,应当通过增加国有企业分红来补充。国有企业特别是垄断行业的国有企业,所获得的高额利润不应完全归企业支配,而应当上缴国家作为财政收入的一部分,这部分收入可用来作为政府对社保的投入。这样,既可以有效解决社保资金的缺口,又可以控制企业投资规模,有利于资本收益与劳动收入的合理分配。

  贾康表示,国有企业向政府分红是国际上一种普通做法。近年来,我国国有企业整体经营状况进一步改善,国有企业的利润总额规模大、增速快,已经具备了向政府分红的能力。目前,国有企业收益上缴比例偏低,涉及企业范围也偏窄,财政部表示将完善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政策,适当提高国有资本收益的收取比例。比例提高后,如果上缴的收益纳入公共财政并用于社会公共福利性支出,将为社会保障水平较大幅度提高提供有力支撑。(记者 李丽辉)

 

(作者:  责任编辑: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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