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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分配“跷跷板”如何平衡?

发布时间:2010-08-16 11:47  来源:人民日报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化税为薪,为企业减压解困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指出,从绝对数看,近些年来中国居民收入增长还是明显的,但从相对数看,在社会财富这块蛋糕的切分中,居民收入所分得的份额是减少的。目前,工资收入仍是居民收入的主要渠道,它在生产要素中的分配比例偏低,仅占企业运营成本的10%左右,远低于发达国家的50%。因此,增加劳动者的劳动收入是合情合理的。

  针对涨薪可能给企业带来的压力,财政科学研究所国有经济研究室主任文宗瑜认为,财政税收政策在这方面应发挥积极作用,为企业减轻税负、缓解压力。比如,分类提高并明确可税前计入成本的月工资标准,对中小企业尤其是劳动密集型企业,应大幅提高这一标准;对于企业提高低收入员工工资,实行减税奖励;对劳动密集型企业和中小企业实行员工社保的财政补贴等。他还建议,居民收入增长及收入分配改革的具体量化标准应纳入政绩考核体系,并用政策与法律的手段加以保证,防止收入分配改革半途而废。

  清华大学经管学院副院长白重恩认为,单靠给职工涨工资,难以改变不合理的收入分配格局,反而可能减慢就业的增加速度,并拉大就业人群与失业人群之间的收入差距。从宏观角度看,大力发展服务业有利于增加劳动收入。但与西方一些发达国家相比,中国服务业的税收是最高的。现在服务业缴纳的营业税中有很多是重复征收的,企业税负很重。国家应当出台扶持政策,减轻服务业税收负担,促进服务业加快发展。同时,出台更多的优惠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为社会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通过充分就业进一步提高居民收入占整个国民收入的比重。

  提高保障水平,增加居民可支配收入

  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增加居民的可支配收入,也是收入分配改革一个行之有效的做法。

(作者:  责任编辑: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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