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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肥肉”与“黑吃黑”

发布时间:2010-08-15 07:12  来源:人民网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背景:长沙市工商局办公大楼建造中,有十余个政府采购项目,实际结算价远远高出中标价。其中,大楼的空调系统安装中标价为109.8万元,结算价则高达875.5万元,高出了7倍。

  中国青年报发表汪强的文章:记得刚搞政府采购时就有猫腻。不过,那时的猫腻是在价格大致相同的情况下,采购人员向关系户或者表示过意思的商家采购,从中获得一点好处。怎么几年过去了,采购人员炼出更大的胆量?按说,如果有监督责任的机关听到采购价高出中标价7倍,应该惊讶不已,立即去查明情况。然而,多位退休老人向省纪委、省工商局等部门实名举报此事,这些部门却敷衍塞责,到如今不能给记者一个说法,也不知道是没有去查呢,还是没有查出结果。可见,对政府采购不是一般的监督不到位的问题,监督不到位,总还是在监督,只是没有到位而已,而在有些地方,已经没有监督或者监督形同虚设。在这种情形下,无论采购价高出了市场价多少,都不会受到追究,采购人员或采购部门,胆子自然就越来越大了。今天高出一倍不要紧,明天就敢高出两倍,终于出现了高出7倍的雷人奇闻。长沙市还有一个废弃物污水处理项目,政府采购时的中标公示价为5346万元,但实际结算价至少比中标价高出上千万元。昆明市财政局采购4台服务器、68台台式机、8台笔记本电脑,成交价57万余元,比市场价约高一倍。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采购125台笔记本电脑,每台6760元,而中标机型市场价为5099元,一单生意就比正常价格高出21万元……既然采购价远高于中标价是政府采购中的普遍现象,各地的政府人员就很容易产生法不责众的想法。

  小蒋随想:公众并不奢望政府采购实现底价购买,但政府采购起码应该做到性价比较高。但是,一些政府采购已然异化。某些所谓的公开招标,不过是内定一家供货商之后,找另外几家来陪绑。结算价大大高于投标价,无非是低价竞标掩人耳目,先将工程肥肉揽到手,再从长计议。在老子管儿子的裙带关系下,负责项目与工程发包的位子都是肥缺。甚至还有一些纪委领导带头收黑钱,反腐反倒成了黑吃黑。有时候,政府采购不过是一个幌子,实质依然是换汤不换药的权力腐败。仔花爷钱不心疼,何况还能捞油水?拴住财政的钱袋子,应该由纳税人说了算,或是由第三方审计。一些行政者不愿意放权,已然映衬出心虚。

 
(作者:  责任编辑: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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