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酒茅台”商标已失效(资料图)
记者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的官方网站查询结果看,虽然茅台公司方面在2001年、2006年、2007年3次以5个注册号码申请“国酒茅台”商标,但现在这些申请的商标均已无效。(《证券日报》8月10日)
近日,国家工商总局出台了最新规定,对“国+商标指定商品名称”作为商标申请,或者商标中含有“国+商标指定商品名称”的,将以“构成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缺乏显著特征”和“具有不良影响”为由,一律予以驳回。这就意味着,被公众熟知的贵州茅台,虽然一直以“国酒”自谓,并已得到部分消费者的默认,但在官方层面终未被认可。
从日前报道看,虽然国字光环被摘,但茅台人却不以为意:此事不会对茅台造成影响,不管怎么样茅台的国酒地位都不会被动摇。我想,茅台人之所以有如此的自信,一方面是因为其强大的品牌,另一方面,也与其特殊的营销手段与目标人群定位密不可分。
近年来,茅台酒厂一直没有停止过产能扩张,每年的产量增速都在2000吨以上。而与此同时,茅台酒的价格却在一路飙升。从2006年2月到现在,不到5年的时间里,茅台酒共发布了5次涨价公告,涨幅平均在10%%-20%%不等。茅台公司去年的中报显示,茅台高度、低度酒的毛利率,都达到了惊人的90%%以上,已经是不折不扣的暴利行业。虽然这样,各地茅台的销售却一直供不应求。面对非正常上涨的价格,是谁如此不计成本为茅台酒买单?显然,除了挣钱容易的人,就是花钱容易的人。
事实上,像茅台这种动辄上千元一瓶的高档酒,除了极少数富人,普通人显然是无福享用的,或许只有求人办事时才会偶买两瓶作礼品。然而,真正支撑茅台酒每年上百亿销售额的主流消费群体,或许并非只有富人和送礼者。前一段时间,“河南两家驻京办花66万余元买到777瓶假茅台酒”,“贫困县一年的公务招待用酒至少一卡车茅台”等消息,曾引发公众对奢侈公务接待的大讨论。然而,在一个政府支出不够透明、公权力运行难得到很好监督的语境下,这样的讨论约束力又有多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