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东坡区禁烟行动办公室(简称“治理办”)有关负责人透露,该办公室将作“新规”:凡承诺戒烟的正科级干部,如没有戒烟,那就请“戒了烟,再上班!”(《华西都市报》8月11日)
地方政府倡导公务员戒烟,值得提倡,但如果能在实践中恪守法治底线,将规定置于法律框架之内,则更容易形成双赢局面。要做到双赢,一要分清“公域”与“私域”,二要尊重法律,不要连公务员基本的工作权利也一起“禁”掉。
不在公共场所吸烟是文明社会的底线,保护非吸烟者不受香烟的毒害也是政府的责任。因此,地方政府应该把主要精力放在公共场所禁烟方面,而对于私人领域的吸烟行为,公权力不应采取过于强制的手段,但可劝说引导戒烟。厘清“私域”和“公域”的边界,并采取区别对待的办法,行政权力才可能走向善治。
“戒了烟,再上班”的强制要求没有法律依据,《公务员法》与《劳动法》并没有规定可以剥夺吸烟者的工作权利。无论初衷多么良好,手段如何立竿见影,都不能这么做。因为这最终很可能让禁烟活动异化成一场权利保卫战。
从另一个角度看,作为公务员,也应该重视戒烟问题。有统计表明,教师、医务人员、公务员这三类人群中,公务员吸烟率最高,达40.1%,而且公务员消费高档香烟比例较高。这不利于公务员廉政建设,也严重影响了政府部门的公信力。
周久耕倒掉了,但公款消费香烟依旧,由此看,眉山禁烟很有必要。禁烟能否打掉一些“潜规则”,这是中国式禁烟的另一层深意。虽然眉山禁烟存在一些问题,但希望改进,而不是喊停。 (欧木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