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人民日报》报道,针对少数公务车辆不遵守交通法规,乱用警灯、乱鸣警笛、乱闯信号灯的交通违法现象,河南省公安厅在报经省委、省政府同意后,决定自7月29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取消豫0号牌,所有党政机关和政法机关使用的豫0号牌,全部采用自编自选方式更换为民用号牌,转籍至各省辖市车辆管理所。
让平日里顾盼自雄的特别号牌还归到民用行列中,这是一件深得民心的举措。公众大多有这样的生活经验:在众多的民用车排队等灯的时候,一辆警灯闪烁、警笛尖厉的车呼啸而过。在众多的民用车堵在城市环路上动弹不得的时候,一些挂了特别号牌的车在应急车道上疾驰如风,扬长而去。至于说乱穿行车道、随意加塞儿,对于这些特权车来说更是司空见惯。谁也搞不清他们究竟有没有紧急公务,但交通规则在这类车的司机眼中往往形同虚设。
如果以高标准来衡量,公务员都应以为人民服务为己任,公务车自然也该在民用车前礼让三先。如果以普通标准来衡量,交通法规面前人人平等,公务车也没有特权凌驾于法律之上。当然,在特别重要而紧急的情形下是可以从权的,但以现在的行车状况看,公务车的“紧急时刻”也太多了。
让特别号牌回归寻常面孔,有利于治理少数公务车辆的交通违法现象。不过,如果治理措施仅仅到这一步,其效果终究有限。少数公务车辆之所以横冲直撞,归根结底是因为乘坐者和驾驶者的头脑里充满了特权意识。原先的豫0号牌对某些人来说,既是他们对外宣示身份的标志,也是对其内心特权意识的印证和鼓励。如果特别号牌摘掉了,而乘坐者和驾驶者的特权意识没有消除,他们恐怕还是不会接受交通法规的约束。
一方面,这是长期以来的惯性使然,另一方面,以他们的身份、地位和社会关系,即使因为违规行车而被交警当场抓获或者拍了录像,恐怕他们也会横向和纵向地疏通关系,施加压力,逃避惩罚。对于执法者而言,自上而下的明暗示意和如影随形的说情文化是最难抵挡的,多少看似森严的律令都因此而变得千疮百孔,若有若无。所以,如果真的下决心规范少数习惯性违法的公务车辆,在改换号牌的同时,还应该建立起一道拒绝说情的铁坝,才有可能治标又治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