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市民反映,山东省青州市出台了一项新规定。该规定要求,自规定下发后,青州市属机关事业单位要取消周六休息。这项规定引发部分公务员的不满,青州官方称,出台这项措施的初衷是为了方便群众办事。
(8月6日 《山东商报》)
客观来讲,休假权本是公民应享有的基本权利,公务员当然也在这休假权利之列。因此,举报者的疑问也算是切中了要害:“国家规定双休,为何政府就能把这一规定更改?在这件事情上,究竟是权大还是法大?”
这句话问得其实很有点意思。曾记得,也就在几年前,国内一些地方政府也纷纷出台了一项有关公务员休假的制度,只不过彼时的政策与此时恰好相反——不是取消周末休假,而是“强制”公务员带薪休假。据称,这是希望改善公务员身体的亚健康状况,最终则是为提高政府部门的工作效率。一个取消休假,一个强制休假,两者路径貌似南辕北辙,最终目标指向却都殊途同归——为了更好地服务民众,方便群众办事。只不过在“强制休假”引发耗费国家公帑质疑的彼时,为何却没有一个公务员站出来质疑“权大于法”呢?
面对以权谋福利的“权大于法”欣然受之,面对以权伤权的“权大于法”却义愤之至,这是典型的双重标准。当然,这话固然得两说。毕竟,仅放置在公务员休假权受损的语境下,当地政府针对市属机关事业单位施行“取消星期六休假”的制度,也确有越界之嫌。但既然出台此项措施的初衷是为了方便群众办事,且周六必须上班的部门,都集中在当地的行政审批中心,那里是服务群众的窗口,你也不能说,人家就是损伤公务员休假权利的作秀。毕竟,在这件事上,当地老百姓是直接的受益者,每周能多出一天的时间到行政窗口办事,其中的方便也是不言自明。
这么说,倒不是说公务员一定要牺牲自身的休假权,才能完成服务民众的宗旨。比如有人就提到,与其取消周六休息,不如改变人浮于事。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行政效率低下的毛病是应该改,这是方便群众办事的前提,但在休假这件事儿上,也不一定非要争个到底该休还是不该休的你死我活。
服务民众的方式有很多种,提高行政效率是其中一种,但为了彻底方便民众,双休日设立行政服务窗口那也是件实实在在的大好事。取消周六休假固然损伤了公务员的休假权,但在保证每周双休的前提下,轮班调休则不至于。在这件事上,公务员们需要牺牲的不是自己的休假权,顶多也就是是否周末休息的利益。
李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