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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如何处理群众“闹事”

发布时间:2010-08-05 06:21  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还有一件事,1942年8月,一天,边区政府正在开征粮会议,天降暴雨,雷电交加,把参加会议的延川县县长击死。街上老百姓中就有人说怪话:雷公为什么不打死毛主席?保卫部门要追查讲这个话的人。可是毛泽东同志没有让追查,而是说要想想我们做了什么错事引起反感。后来检查发现,陕北这么个不过一百三四十万人口的地方,一年就征收19万大担公粮。公粮征多了,人民负担太重,他们不满。于是,毛泽东同志提出不能再这样办了,决定把公粮减为16万大担,同时开展大生产运动,自己动手,丰衣足食,减轻了群众的负担,受到群众的拥护。

1956年11月15日,毛泽东曾在中国共产党第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现在,有这样一些人,好象得了天下,就高枕无忧,可以横行霸道了。这样的人,群众反对他,打石头,打锄头,我看是该当,我最欢迎。而且有些时候,只有打才能解决问题。共产党是要得到教训的。学生上街,工人上街,凡是有那样的事情,同志们要看作好事。”“县委以上的干部有几十万,国家的命运就掌握在他们手里。如果不搞好,脱离群众,不是艰苦奋斗,那末,工人、农民、学生就有理由不赞成他们。我们一定要警惕,不要滋长官僚主义作风,不要形成一个脱离人民的贵族阶层。谁犯了官僚主义,不去解决群众的问题,骂群众,压群众,总是不改,群众就有理由把他革掉。我说革掉很好,应当革掉。”

(作者:  责任编辑: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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