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评论  >   综合评论

“雷锋”做好事留名又何妨

发布时间:2010-08-04 07:16  来源:中国青年报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多元社会应接受动机多样化的见义勇为。只要人们的行为具有正面的社会效果,产生积极的社会效益,何必非要要求其动机纯粹到某个程度?降低见义勇为的动机标准,反倒可以激励更多的人见义勇为。只要每个人可以获得见义勇为的满足感,无论其动机是什么,其行为都值得表扬。(乾羽)

(作者:  责任编辑:李斌
分享到:

金山论坛】 【返回新闻中心】 【打印】 【关闭
 
 
相关新闻
内容页统计代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