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未来要加速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必须改变一些不合理的东西:一是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政府不是唯一的责任主体,劳动者不能只是“等靠要”,一方面要不断学习,另一方面要不断创造,未来创造比制造更加重要。二是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不能让财富成为群众的负担,不让中等收入者成为房奴。三是我们不仅要把社会财富这个“蛋糕”做大,也要通过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把“蛋糕”分好。现阶段只有完善分好“蛋糕”的制度建设,才能进一步提高做大“蛋糕”的积极性。四是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是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体现。我们要缩小现阶段的各种不合理收入差距,比如城乡之间、地区之间、行业之间的收入差距;但是平均主义思想不能抬头,历史已经证明,绝对平均也是很不公平的。
(作者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社会发展研究所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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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界定中等收入群体
我国的中等收入群体概念,基本上近似于发达国家的中产阶级(或阶层)概念。从字面上理解,“中等收入者”就是收入中等的人。根据财政部有关专家的分析,中国城镇人口户(一般按3口之家计算)均税前收入6万-20万元,就是中国比较标准的“中等收入者”。户均收入6万元是中等收入群体的起点,这个起点与2000元的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是相吻合的。因为计税收入2000元前面有社会保险费用和公积金费用的适当费用扣除,大约人均500元,这样实际起征点是2500元,折合年薪就是30000元。3口之家两人工作正好是6万元。由此看来,在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者都是中等收入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