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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偷看孩子短信日记算不算违法

发布时间:2010-08-01 07:00  来源:中国青年报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另外,笔者推敲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及相关地方法规的具体规定,说“家长偷看孩子日记是违法”或是媒体的扩大解释和错误解读。其实任何一部法律法规都没有明确规定,甚至也推导不出上述结论。首先,从法律的宏观结构看,“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的内容规定,在《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四章社会保护”中,而这章内容与“第二章家庭保护”是并列的,因此其效力不能及于父母,否则与法律规定父母为未成年人法定监护人和法定代理人角色冲突。从上下文来看,规定在本章中的“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显然意在强调除未成年人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以外的义务主体的绝对性,强调不特定多数人的法律义务,并不否认未成年人父母作为法定监护人的权利。

即使对限制行为能力子女的个人信息查阅,法律法规也不宜划下一道十分清晰的界限,而应交由父母与子女通过日常互动和平等交流解决。子女有时不能接受也应属于父母“正确履行监护职责”中的问题,不应简单地划归“违法”范畴。正所谓“清官难断家务事”,让法律冷冰冰地深层介入父母子女关系,不利于家庭和睦、亲子关系和谐和子女健康成长,自然也影响立法目的的实现。(李克杰)

 

(作者:  责任编辑: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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