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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通缉记者的底气从何而来

发布时间:2010-07-31 06:42  来源:人民日报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上市公司作为关涉众多利益的公众公司,持续的信息公开、接受政府和公众监督,都是基本义务。公众和媒体对上市公司的批评质疑,也是市场经济的一种常态。对媒体的批评曝光,遂昌警方不是去认真调查核实,反而偏听偏信,滥用本该审慎的权力,这不仅无助于捍卫法律的公平与严肃性,还会给人权力与资本瓜田李下的嫌疑。

仇子明无疑是懂法的,而且坚信在今天这个时代,舆论监督不仅是社会要求媒体的责任,更是法律赋予媒体的权利, 这是他底气之所在。据悉,丽水市公安局将对该案件作进一步调查,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这无疑是对政府公信力的及时补救。此外,我们还需追问的是:为什么一次次“事前声称依法”、“事后被迫道歉”的闹剧,仍唤不醒对公民权利的敬畏,阻止不了一些人对批评监督的压制?

法谚有云:“没有救济,就没有权利。”事实反复证明,如果只有应急式、公关式的事后救济,而缺乏对权力的有效约束、对法律的敬畏捍卫,公众和媒体的监督权依然可能被悬置搁浅。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只有在制约权力与保障权利的双重视野下,才能找到权利伸张的广阔空间,培植民主政治的沃土。(范正伟)

 

(作者:  责任编辑: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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