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照领,官照当,钱照贪!”7月19日,网民在荆楚网新闻报料台反映,湖北省大悟县宣化店镇丁桥村原村支部书记王某被判刑后仍在职,并且独揽大权谋私利。宣化店镇政府回函称其早已撤职,只是留在村支部工作,王某“仍在职”是群众的“错觉”。另外,函件还称,经过调查发现,网民对王某的投诉皆不属实。(7月22日荆楚网)
被判刑的村支书,竟然还被留在村支部工作,这不能不说是对党组织的一种严重亵渎和侮辱。而面对群众的举报,宣化店镇政府竟然称这是群众的“错觉”,而且还称网民对王某的投诉皆不属实,这种是非不分,黑白颠倒的调查,与被判刑的村支书仍然在职一样荒谬和荒唐!让人难以置,要我说,这不是“错觉”,而是“幻觉”,只有梦里才能见到这荒唐的一幕!
说网民对王某的投诉皆不属实,宣化店镇政府回函更是自相矛盾,漏洞百出。宣化店镇政府给荆楚网发函称,2009年5月13日,王某因犯贪污罪被大悟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没收财产4万元。可见王某投诉属实。镇党委虽已下文撤销其书记一职。但仍留其在村支部继续工作。可见网民投诉仍然属实。怎么能说“网民对王某的投诉皆不属实”呢?
据说,留王某在村支部工作是因为“该村是库区村,并正在开展脱贫奔小康试点工作,为避免工作滞后”,所以,宣化店镇就只能让王某“戴罪立功”。俗话说地球离了谁都照转,但这个宣化店镇丁桥村离了这个贪污被判刑的村支书王某,就什么都“玩不转”,看来,这个因贪污被判刑的王某真是个“旷世奇才”啊!
因贪污被判刑的王某或许是个“人才”,宣化店镇政府有关党政领导也或许是个“伯乐”,但让一个触犯了国家法律而且被判刑的人留在村支部工作,好像不合党章规定,宣化店镇如此冒天下之大不韪,能怪群众“产生错觉”吗?而宣化店镇如此“爱才”、“惜才”,难道仅仅是因为王某的“能力超强”吗?与镇政府党政领导难道就没有一点利益上的瓜葛吗?(池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