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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套房"原罪"与"空置"疑云

发布时间:2010-07-26 07:00  来源:中国青年报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沸沸扬扬的楼市传闻,莫衷一是的观点争论,将2010年的中国社会情绪和矛盾焦点都集中在了“房价”上。如果房价继续高涨,已经并将继续成为紧绷的社会神经不能承受之重。因此,“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调控目的,直接被一些舆论解读为“尽快实现多数城市房价大幅下降”,而且,言之凿凿,降幅30%,下降时间是今年三四季度。由此,持币待购者望眼欲穿地等着房价大跌。浓重的观望情绪,选择入市的时机,在这样的现实焦虑里,对于很多人来说,如果房价不能大跌,就意味着调控不成功、不坚定,就是“空调”。

确实,经历了过去一年来房价如脱缰野马的一路狂奔,希望得到间歇喘息和缓解紧张情绪的心理比较普遍。因此,新一轮楼市调控具有回应社会期待、叫停房价上涨的正面作用。“二套房提高首付”,“三套房停止贷款”等差异化信贷政策,让房价飞涨、高烧不退的房地产市场一夜之间交易量骤降,实现了退烧降温。“二套房”概念也由此让人印象深刻。由于廉租房、经适房等保障性住房严重缺位,“居者有其屋”很容易被理解为“居者买其屋”。大部分人都需要通过自己买房来解决居住问题,就形成实际意义上的二套房“原罪”。人人只能有一套房,有二套房就是多占社会资源。在很多人看来,二套房也是区分住房消费功能和投资功能的分水岭,是未来征收房产税的主要目标,需要以重税来实现均贫富和社会的公平正义。

其实,二套房是一个城市租房市场得以存在的基本原因。如果每个家庭都只有一套房,就不可能存在事实上的租房市场。对于世代生长在一个城市的居民而言,就更是这样。

(作者:  责任编辑: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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