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廉政建设和强化官员道德建设,确实需要参照官员家庭和谐程度,但也应仅仅是参照。以“忠于配偶”来考量官员的个人品德,并不是一种真正约束官员品德的制度建设。将官员道德建设的“宝”押在家庭上、配偶身上,既是不合乎实际的做法,也极易跌进形式主义的误区。(毕晓哲 原题:以“忠于配偶”来约束官德不靠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