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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拔干部:"混""巴""熬"官不能选

发布时间:2010-07-24 06:14  来源:北京日报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其次,要落实和完善十七大提出的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制度,发挥普通党员和社会公众参政议政的热情,切实夯实公民政治参与的制度性平台,真正落实人民群众在干部选用中的选举权、参与权、知情权、表达权、监督权。只有通过民主有序的政治参与,让干部的“位子”与人民满意不满意、答应不答应联系起来,政府官员工作才不敢懈怠,才能真正负起责任。

  党代会与人代会是我国代表普通党员和人民群众行使民主权利的关键性制度平台,各级党代会和人代会在长期的社会主义建设实践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新时期新阶段,随着社会结构的复杂化和社会利益的分化,随着社会主义政治民主的不断推进,党代会和人代会在政策制定中作用日益强化,是反映普通党员和人民群众要求和愿望的制度性民主平台,也是各级党政领导干部选用的关键制度环节,为了使党代会和人代会能真正体现我们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优势,成为切实落实人民民主的制度平台,我们一方面要继续推进地方党和人大代表的“竞争性直选”;另一方面,要加快进行酝酿已久的党和人大代表的“常任制”改革,使之真正变成议事机构、质询机构、监督机构,把社会主义政治民主通过制度和程序落到实处。因而,也最终使我们在领导干部选用中实现通过民主的“制度选用”。

(作者:  责任编辑: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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