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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拔干部:"混""巴""熬"官不能选

发布时间:2010-07-24 06:14  来源:北京日报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其次,干部选用中不正之风形成的根源,还表现在干部选用的民主参与或“民主化”没有按照宪法和党章的要求落实到位。“官选官、大官选小官,少数人在少数人中选人”的状况没有得到根本的改变。一些单位和部门,由于“潜规则”的盛行,在干部选用中的“被民主”或“伪民主”现象时有发生。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会经常碰到这样的选举干部情况,比如,一些单位或部门在选用干部会议上,宣布“经党委研究决定,任命某某为某某职务,请大家民主投票”。只有一个候选人,先形成任命事实再民主投票,是典型的“伪民主”,或轰轰烈烈的搞民主投票,但投票结果从来不公布就宣布某某当选,这是典型的“被民主”。民主投票、民主考评的结果对干部任免不起作用的情况时有发生,干部群众对此见怪不怪,几乎到了麻木不仁的程度。

  只要干部选用中存在“官选官、大官选小官”的状况,我们就很难消除干部选用中的不正之风,消除买官卖官现象。只有实现干部选用中的民主和公开透明,改变干部选用中一个人或几个人说了算的状况,我们才能从根本上遏制干部选用中的不正之风。

  二、如何改进目前的干部选任制度

  针对干部选用中不正之风形成的根源,抓住关键原因和关键环节进行制度改进,使“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落到实处,就必须从以下两个方面思考干部选用制度改进措施。

(作者:  责任编辑: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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