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评论  >   焦点关注

选拔干部:"混""巴""熬"官不能选

发布时间:2010-07-24 06:14  来源:北京日报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选拔干部要警惕3现象:"混"、"巴"、"熬"官不能选


(资料图片)

  ■选拔干部要警惕的三种现象

  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人用人标准选拔干部,除了要坚决制止那种 “跑出来的官”(跑官),还要多注意以下三种情况:一种是“混出来的官”(混日子、不担责的官);一种是“巴上去的官”(只图上级欢心、拼命巴结而上去的官);一种是“熬出头的官”(不肯多做事,以年龄优势熬上去的官)。这种“混”、“巴”、“熬”的现象,被一些干部当作了升官的潜规则,尤需引起警惕。

  近年来,我国“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人用人标准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原则逐步在实践中得到落实,干部的选用机制和管理机制正在逐步形成,得到了群众和社会的认可。但是,也不可否认,在党的干部路线的具体落实过程中,在一些地方还存在着严重的不正之风,干扰和破坏着我们党的干部选用过程,使干部选用程序和法律法规形同虚设,给社会稳定和党的执政地位造成了不应有的伤害。

  一、选官不能选“混”、“巴”、“熬”出来的官

  “治大国者先治吏”是我国的一条传统的治国经验。我们知道,在我国这样一个传统文化意蕴深厚的国家,干部是社会的标杆,群众的楷模。选拔干部,不仅要坚决制止那种 “跑出来的官”(跑官),还要多注意以下三种情况:一种是“混出来的官”(混日子、不担责的官);一种是“巴上去的官”(只图上级欢心、拼命巴结而上去的官);一种是“熬出头的官”(不肯多做事,以年龄优势熬上去的官)。这种“混”、“巴”、“熬”的现象,被一些干部当作了升官的潜规则,尤需引起警惕。历史的经验教训告诉我们,为了有效地遏制近些年干部选用中的不正之风和买官卖官现象,防止不老实、不正派的人混入干部队伍,从源头上夯实“社会稳定”的基础,就必须仔细梳理和正确认识目前干部选用中存在的问题,找出关键原因和关键环节,寻求治本之策。

  首先,干部选用中不正之风的形成的根源,关键是干部选用的组织体制机制存在着明显的制度漏洞,形成干部选用体制机制的“双重结构”,为不正之风留出了空间。即一方面是由法律法规、选用标准和原则组成的“显规则”或正式结构;另一方面是一些单位或部门组织内部所形成的干部选用“潜规则”或非正式结构。之所以在一些单位或部门出现“民主法律程序样样不缺,领导想用谁就是谁”的情况,就是这种“双重结构”的表现。一些单位或部门“认认真真走‘显规则’的过场”,“扎扎实实按‘潜规则’办事”,调子很高,结果很坏,程序走得基本无懈可击,群众敢怒不敢言。

(作者:  责任编辑:李斌
分享到:

金山论坛】 【返回新闻中心】 【打印】 【关闭
 
 
相关新闻
内容页统计代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