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会文明办、石家庄市公安交管局决定出资10万元,在7月10日 — 7月21日 期间,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遵守交通法规奖励活动,对当天搜索开始后在各路口寻找到的 “ 第一位不闯红灯的行人 ”、“ 第一位不闯红灯的非机动车骑乘人” 进行现场奖励,每人一次奖励现金500元,以此激发广大市民守法出行的积极性。(7月11日《燕赵都市报》)
奖励不闯红灯者,可谓一片苦心。因为,交通“ 红绿灯”,就是一盏城市文明的“ 照明灯”;交通文明是整个社会文明的“ 红绿灯”。当 “闯红灯” 司空见惯、习以为常时,不仅交通文明亮起“ 红灯”,社会文明也就亮起“ 红灯”。交通文明是否“一路绿灯” ,关系到社会文明的进程。
“闯红灯”,确实令管理者头痛,他们尝试了很多办法与方法,甚至绞尽脑汁,但收效皆不明显。瞧,连绳子也用上了。从2009年6月1日开始,为治理行人以及非机动车闯红灯的 “ 顽疾” ,泰州交通部门在市区几大红绿灯路口,采取“ 拉绳子” 管理的方法:红灯亮时,拉起绳子;绿灯亮时,放下绳子。记者调查发现,该 “ 笨”方法对于治 “闯红灯” 顽疾确实收到了较好的效果,但交通文明居然要靠一根绳子,有市民对此也想不通,社会学家也认为 “ 不是最好的办法”。
一根绳子,其实是文明与不文明的“ 拔河”绳子不堪重负,砖头也来“帮忙”。2009年7月9日晚,一位老人站在兰州南滨河路金港城小区北门前的斑马线上,手中拿着砖块,只要有车辆闯红灯经过,老人便会用砖块砸向违章车辆。老人称,一些司机在斑马线上无视行人,他此举就是为了教训这些违章司机。然而,愤怒的砖成不了文明的 “ 敲门砖”。
无计可施?黔驴技穷?“不闯红灯有奖”,抑或正是在这一背景下“诞生”。倡导交通文明考验相关职能部门管理智慧。不闯红灯有奖,有奖不能 “ 闯红灯” 。公安交管局出资设奖,用的肯定不是领导或工作人员自己口袋里的钱,只会是纳税人的钱,或是罚没款,这些钱都属于公共财政的范畴。公共财政的使用是要接受人大的监督、人民的监督,随便设奖就是“闯红灯”,“闯”了公共财政使用的“红灯”。
倡导文明交通,越是在 “山穷水尽疑无路 ” 之际,离文明的“ 柳暗花明又一村” 也就不远,关键是路途的选择。问计于民,问“路”于民。当务之急是,让广大民众参与文明交通话题讨论之中,献计献策,用民意导航,用民智把脉。 (巢江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