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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奖“不闯红灯”能否人人有份?

发布时间:2010-07-13 06:07  来源:华声在线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河北省石家庄市有关部门决定出资10万元,在7月10日到7月21日期间,对当天搜索开始后在各路口寻找到的“第一位不闯红灯的行人”、“第一位不闯红灯的非机动车骑乘人”进行现场奖励,每人一次奖励现金500元。

走路也能中大奖,对得奖人来说,是一件美事。有关方面人士也表示:在先前的执法中,交警更侧重于“管”,而非奖,此次做法很新颖;此次活动是引导市民文明出行的一次大胆尝试,市民文明交通的品质绝不是可以用金钱衡量的,但“带头人”的受奖,却可以放大其文明交通的闪光行为,从而感染更多的人——对于这样一件皆大欢喜的美事、新鲜事和可以放大闪光行为的大胆尝试,笔者实在很想赞扬与鼓掌,来声喝彩叫好。但是,嘴张大了半天,底气不足,怯生生地硬是叫不出来。

曾有家长这样教养孩子:想要孩子自己吃饭、穿衣,就给钱刺激;大一点了,做一点家务,孩子哪怕给家长递双筷子也得给钱才肯去做了;等到上学时,孩子的学习也得家长出钱奖励才有向上的动力……实际上,自己吃饭、穿衣,做点力所能及的家务和好好学习,是孩子本分的能力培养、责任与义务,没有金钱的奖励也该去做好。

(作者:  责任编辑: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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