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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为何对职务等级工资制不满

发布时间:2010-07-13 11:27  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本文选自《同舟共进》 作者:杨奎松

1955年8月31日,国务院将工资等级增加到30个级别,最高560元,最低18元;最高工资加上北京地区物价津贴后为649.6元,最低工资为20.88元,最高与最低工资之比扩大到了31.11倍之多.国民政府战后的文官薪给标准,共37个级别,每级的相差数,最少5元,最多40元,仅8倍。

供给制在中共革命过程中曾发挥过巨大作用,但这种体现平等理念的分配制度并未坚持下去,而是逐渐转向了以森严的等级制为标志的职务等级工资分配制度。对于这种情况,毛泽东曾有过一种解释。他说,这是因为进城以后,“原来在解放区实行供给制的人员占少数,工厂职工是工资制,机关、企业新增加的人很多,他们受资产阶级影响很深,要把他们原来实行的工资改为供给,也不那么容易。”因此只好迁就现实,做出让步。(毛泽东:《读斯大林<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谈话记录》1958年11月9~10日)显而易见的是,这种说法并不足以解释这一重大政策性转变的内在原因,也无法使人真正了解中共自身为何要迁就这种“资产阶级影响”。

(作者:  责任编辑: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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