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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强伏法对中国打黑影响深远

发布时间:2010-07-12 10:40  来源:中国青年报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重庆的破题,文强的伏法,其在中国打黑史上的标志意义也正在于此。标志着打黑行动已突破了浅层、简单的打几个街头小混混、查几起典型恶性案件、抓几个黑社会头目,而开始毫不护短、绝不姑息地关注黑社会背后深层次的权力背景,尤其关注“打黑者护黑”、“警匪勾结”现象,将打黑触角深入到了警方内部和官员高层,将打黑与反腐败制度性地结合起来,打黑坚决要反腐,反腐也必定要打黑。

重庆破了题,其他地方就可以复制和效仿,这就是文强案对全国打黑除恶的示范意义——文强案的影响下,中国的“打黑”行动正从地方实践上升到国家层面。就在文强落马后,2009年,全国公安机关共侦办涉黑案件453起,检察机关以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提起公诉382起,法院一审判决330起。深圳、太原、武汉、北京等地纷纷对黑恶势力重拳出击,取得了很大成效,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继续保持着强劲势头,打黑立法也已提上日程。

值得赞赏的是,这一切完全是在法律框架内进行的,这也是文强案的法律标本意义。文强被判处死刑,完全是依法作出的裁决,从对文强案件审理的每一个环节来看,始终体现了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司法原则。比如,起诉指控文强受贿1625万余元,判决时实际认定1211万余元,对于起诉文强收受价值364万余元的落款为张大千的“青绿山水”图的指控,法庭尊重国家文物鉴定委员会对该画进行技术、质量鉴定后为一般仿品的结论,因而不予认定,不仅公众服气,而且文强对此也一再表示“感谢”。也许正源于对法律的信服,文强在刑前告诫儿子“不要仇视社会”、“不要去恨别人”。

(作者:  责任编辑: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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