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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领导下井是求同生不是共死

发布时间:2010-07-10 07:00  来源:中国青年报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如何才能减少和杜绝煤矿安全事故

国务院7日就安全生产作出多项要求,其中一条是企业领导要轮流现场带班,煤矿和非煤矿山要有矿领导带班并与工人同时下井、升井。(《广州日报》7月8日)

让矿山领导与工人一道下井,是多次矿难后网友的强烈呼声与建议,初衷是将领导的人身安全与矿工捆绑在一起,结成命运共同体,以“己不愿死,勿施于人”的同心,高度重视安全生产问题,避免灾难的发生。因此,让领导下井是要从程序上求得一个与矿工在安全作业环境中同生的结果,而不是要共赴矿难“同归于尽”。领导下井的规定,书写着危险面前一视同仁的公平,彰显对矿工制度层面上的人性关怀,不应以“幸灾乐祸”的悲壮心态视之。

其实,矿难可防可控,并非那么可怕,在美国、英国和日本等国家中,采矿业甚至是最安全的行业之一。统计表明,1997~1999年间,美国各行业事故死亡人数所占比重前5位的依次为建筑业(20%)、运输业(17%)、农林渔业(13%)、制造业(12%)、卡车与仓储业(10%);采矿业的比重仅为2%。英国则创造了数年矿工人数零死亡的奇迹,“2005年为零,2004年为零,2003年为零,2002年为零……”

(作者:  责任编辑: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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