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劳动者享有四大高温权益:一是停工不停薪,减工不减薪;二是高温作业中暑属于工伤;三是高温津贴不得计入最低工资;四是高温加班每日最长不得超过3小时。尽管如此,但在现实操作过程中,这些劳动者应当享受的合法权益,却往往得不到很好的落实,在一些地方甚至变成了一纸空文。劳动者高温权益被架空的原因,主要还是在于为劳动者维权机构的无力和监管执法不够。有的维权机构和监管部门每年高温季节的声音,无一例外的都是一些无关痛痒的善意“提醒”,更是让充满期待的四大高温权益沦为空谈。
因此,维护劳动者的高温权益不能仅止步于“提醒”,也不能只盯着高温补贴,而在于严格公正执法切实保障权益的落实。工会和劳动监察部门理应切实履行自已的职责,代表弱势的企业职工群体,向无视和恣意侵犯劳动者高温权益的企业和用人单位,依法声张正当权益,鼓励和引导更多员工,要求企业自觉主动地兑现高温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