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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性看待网店“实名制”新规

发布时间:2010-07-04 07:00  来源:西安晚报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从7月1日起,《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实施。办法对网络商品经营者和网络服务经营者在境内从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进行了规范。根据办法规定,通过网络从事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自然人,需向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经营者提出申请,提交姓名和地址等真实身份信息。这意味着网上开店正式开始进入“实名制”时代。

 网店实名制新规的实施,无疑是有效规范和有序引导网络购物的现实需要。这些年来,随着网络购物市场的发展,因为网络交易产生的纠纷日益增多,很多消费者在享受网店购物便利的同时,也承受着假货、残次品的侵扰。资料显示,网络欺诈、售后服务差、个人隐私泄露、交易安全等问题,一直是部分网民对网购望而却步的主要原因。如果网店实行实名制经营管理,一旦出现质量问题或者消费纠纷,消费者就可以“按图索骥”,向工商部门投诉,从而有效维权。

 但是,对于网店实名制新规的实施,目前不少人尤其是一些网店经营者,持质疑态度。比如有人担心,网店实名制一旦实施,注册费、验证费、管理费、营业税等账单会不会接踵而来?以前网店那种相对低廉的经营模式,会不会就此终止?

(作者:  责任编辑: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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