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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基金防小腐不治大贪?

发布时间:2010-07-03 07:00  来源:京华时报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再来看看边缘小腐败者。廉政基金对于那些爱占小便宜、喜顺手牵羊,处在寻常岗位、无甚权力的人还是有点暂时性作用。权力不大,行贿额度不会大,拿着不值还担风险。有这一笔钱在,便怕失去更多而不拿。现实中也不乏这样的腐败案例,有的人恰恰是从小便宜、小贪物开始,以致越贪越大,欲罢不能的。有廉政基金的软制约,便使那些小便宜、小贪物失去市场,的确有利于一些人的“慎始”。当然,这类人一旦权力变大,就会换成大腐败者的算计思路了。

如此,廉政基金对大腐败者不管用,对小腐败者略有制约作用,对廉洁奉公者而言则变成了一种廉洁的奖励或变相涨工资。那么,人们的疑问在于,对于大腐败者岂不成了既能腐败少被抓住又能多领一笔?对于小腐败者是否值得投入廉政基金这个巨大成本来防治?对于廉洁奉公者廉洁还需要奖励吗、涨工资需要这种方式吗?

事实上,贪腐之根源,乃在于握有权力便面临诱惑,存有贪欲便会主动寻租。并不在于收入低,使其生活捉襟见肘而致伸手。对公务员人们趋之若鹜,除了收入稳定、有一定名誉地位之外,岗位的权力能带来弄权快感和收益也是重要原因。对于腐败者来说,权力越大,腐败的收益就会越多;被抓住的概率越小,腐败的胆略就越大。因而,反腐的关键乃在于既立足于削权、制权,使权力的腐败收益减少、权力的使用不能随心所欲;又立足于监权、察权,使权力腐败而被抓的概率增大。如此腐败的收益变小、被抓概率变大,腐败的可能性才会变小。(乔子鲲 原题:廉政基金防小腐不治大贪)

 

(作者:  责任编辑: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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