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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设“廉政金”那“公民守法金”呢

发布时间:2010-07-03 07:00  来源:扬子晚报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下个无奈的结论,则恐怕是:权力执着于在体制内运行,渐渐会失去了改革、改良的空间,一切美好的改革、改良初衷,终于将不可避免地沦落为过场,以或大或小程度的一次权力自肥而告终。

如是,当“廉政公积金”挟行政权力之威,已难以阻止,强烈要求同时设立“公民守法公积金”,同样为市直机关公务员群体之外的每一公民设个人账户,由个人与公共财政按前者比例共同缴纳,然后,由公众自由组团评估,并依据评估结果发放,也算是实现了利益均沾。廉政可嘉,公民守法亦可敬呀。后者,还正如江门市纪委党廉室负责人所说:“其实它与福利待遇、住房公积金、高薪养廉是有本质区别的。它从教育、监督、倡导公民守法角度出发,也是一种制度创新嘛”! (湖北 许斌)原题:强烈要求设立“公民守法公积金”

 

(作者:  责任编辑: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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