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就宣布将捐出个人全部财产的全美“首富”和“二富”——盖茨和巴菲特,最近又发起倡议,鼓动亿万富翁们在有生之年或死后将自己的一半家产捐给慈善机构。这与大量移民海外的中国富豪们的表现形成了鲜明对照。
同样是有钱人,差距咋就那么大呢?廖保平先生6月23日在“青年话题”发表《中国富豪“裸捐”之后怎么办》说:“思索再三,只能从制度上找答案,什么样的制度就有什么样的财富观,什么样的社会就有什么样的富豪。”
从逻辑上,该文是非常具有说服力的:“美国对富豪征收高额遗产税,防止财富因世代相传而过度集中,财富越多,税赋越高,高到‘逼迫’富豪把钱‘贡献’给社会,让社会去花。它同时照顾富豪们的感受,让他们成立各种基金会,最大限度地拥有对财产的‘支配权’。实际上,富豪把管理自己的慈善基金当成一件有成就感的事业来做,这也让富豪们掏钱掏得舒心。这,无意巧妙地实现了富豪财富的社会化。”
问题是,这一符合逻辑的说法,却并不符合事实。它仅仅是基于“经济人理性”的一种想当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