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广东媒体近日报道,广东省政协委员提议,广东应试行提高个税起征点,广州提高到3000元,深圳提高到3500元。而广东省地税局近日对政协提案的答复中说,根据不同地区物价水平、分别处理调整纳税起征点的建议有合理性。广东有关部门将向中央建议,对个人所得税工薪费用扣除标准建立和地区物价水平、通胀系数相挂钩的浮动机制。可以这么说,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的呼吁,声调已骤然抬高。
这也难怪,现实生活中,农民工的工资水平很多已超过2000元,个税起征点若不调整,他们也要成个税“调节”对象了;近来京沪深等地房租普涨,北京普通住宅平均租赁水平达2947元/月,已超过2009年北京应届毕业生月均工资2472元,不少人连交房租都难,却必须要先缴个税。这些现实情况无疑背离了个税“调节收入分配、缩短贫富差距”的使命与宗旨。
经济结构的转型,正在倒逼工资水平的普涨,这个大趋势已经形成。与之相关联,工资水平上涨也必将倒逼个税起征点的上调,这个趋势也在形成。虽然今年有关部门有过“个税标准暂不调整”的表态,但这个“定调”正在受到来自方方面面的质疑与挑战。